明謙翻了個身,把懷裡的抱枕丟到了地上,睡成了一個大字型。
直到鬧鐘響起,明謙才揉著眼睛坐起來,他赤腳踩在地上,準備先去客廳接杯水喝再回來洗漱,有些脹痛的腦子只有一個念頭——找工作!
早上的時間就用來投簡歷吧,下午要去跑一趟中介,把商鋪再掛上去,順便還要去鋪面看一眼,問問李叔什麼時候能把東西都搬走。
明謙迷迷糊糊的往外走,手裡還拿著手機,他走到客廳裡從水壺裡倒水。
為了省錢,家裡的飲水機已經變成了擺設,他喝水都是用的電動燒水壺燒自來水,除了會有水垢以外也沒什麼壞處。
即便是盛夏時節,家裡也沒有用過空調。
明明有房有商鋪,但明謙覺得自己過得還不如租房住的工作黨——好歹不用還貸,只租一個單間完全夠了,要是運氣好,合租的小夥伴都是好人,還能一起湊份子買菜做飯吃。
明謙端著水杯走到窗前,他小口小口的呷著溫水,看著外面匆忙上班的上班族。
他昨天還是這些人中的一員,一邊抱怨地鐵太擠人太多,一邊又要使出吃奶的勁擠上去。
“看什麼?”忽然有人冷冰冰的問。
明謙出神的嘆了口氣,悲嘆道:“有時候,我想放下一切去流浪,我也向往詩和遠方,如今只剩貸款和苟且。”
“苟且?你跟誰苟且?”
明謙:“你管那麼多幹……”
明謙忽然全身僵硬,像木偶一樣艱難轉身,然後抬頭看向站在他身後的幽君。
幽君上下打量著明謙,昨晚他光顧著跟未婚妻解釋前因後果,竟然沒有好好打量,現在再看,倒也覺得光論面容,倒也還算配得上自己。
明謙有一米八二的身高,卻一點不顯得粗莽,身材比例好得過頭,長腿窄腰。
他有雙清澈明亮的眼睛,即便唉聲嘆氣,眼底也沒有陰霾。
微挺的鼻樑,不薄不厚的唇,臉上沒有任何瑕疵,放在哪裡都該被讚一聲帥哥。
初看時只會覺得好看,越看越耐看。
幽君甚至覺得就算他老了,也應該是個好看的老頭。
然後幽君被自己的想象膈應的表情有些難看。
“無論你曾經與何人苟且,既然有了本尊,你就該忘個乾淨!”幽君雙手環胸,氣質高冷,眼神裡帶著蔑視。
明謙:“……苟且……”
他剛剛說苟且了嗎?
幽君冷哼道:“能與本尊結為夫妻,乃是你三生有幸。”
明謙很想翻個白眼,奈何業務不熟練,翻了幾次都像是在看天花板,自暴自棄道:“是是是,我幸,我幸得很,我幸得要命,我去洗臉刷牙了。”
渾渾噩噩的洗漱完畢後,明謙深吸一口氣,伸了個超長時間的懶腰,然後下定決心,只要這隻公狐狸不殺他,他就兵來將擋水來土掩,那麼多漫畫小說不是白看的,說不定他就要開啟新的人生,走上人生巔峰了!
“吃早飯嗎?”明謙換了件衣服,牛仔褲加白色短袖,臉上還帶著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