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敵我,一定要負責維護他二人的安全,不得稍有差池。
我們的對手,不單是一個成了精的軍閥,在他背後,還有一幫詭計多端的共黨份子,面
對強敵,我們固然無所畏懼,但亦不可掉以輕心。
我個人有一項假定,認為對方(包括吉某及其左右)不會攜帶武器,我所持的理由也非
常簡單,因為他們旣然敢於約在公共場所會面,就證明他們在心理上根本未曾「設防」。
地點是在繁華的鬧區,時間正好在萬人活躣的下半晌,一般環境有如天設,對我們非常
有利。
我們的行動目標,只有一個吉鴻昌,此人叛國有據,通緝在案,目前正在共黨嗾使之下,
進行反政府活動中。他的罪行,遠超過一般漢奸之上。
綜合以上所提各點,全般局勢皆在我掌握之下,如能各盡其職,當然有很高的勝算。
我的分析報告作完了之後,接著徵詢各人的意見,並請他們不拘形式的提出問題。
王文認為這件事易如反掌,只待發現了目標,他便能「手到擒來」。吳萍也認為:最難
的是在找不到確實的線索,現在連內線都有了,以後的事,自然順利而樂觀。聽王文和吳萍
的說話,大有初生犢兒不畏虎的氣勢。
呂一民沒有表示什麼意見,他只表明了他份內應做的事。他說:「已經指定組裡的工作
同志楊小姐與鄭恩普他們保持聯絡,隨時都可以傳達訊息。」
我們談到這裡,我再重複的請在座的三同志提問題,大家沉默了一會,都表示沒有什麼
可提出來的了。於是,我鄭重的分配了每個人在此次行動中的任務。雖然處境不同,這與部
隊作戰下達命令有類似的作用。我所提示的要點如下:
制裁目標:吉鴻昌;
執行地點:法租界交通旅館及其附近;
預定時間:十一月九日下午三時前後;
執行者:王文同志;
接應及掩護者:吳萍同志;
現場偵察:由王文、吳萍二同志自行負責;
本人則協調呂一民同志及情報來源,將在交通旅館附近選擇固定地點,隨時與王文、吳
萍二同志取得聯絡,以便應付臨時變故;執行任務結束後,自行撤退,除發生特殊情況外,
我等四人,晚上八時正仍在原地集合;特別注意事項,是必須維護鄭、傅二人的安全,倘有
失誤,當報請上級以違抗命令議處,如因顧全鄭、傅而影響工作之進行,其咎不在諸同志,
當由本人負其全責。工作分配完畢,大家皆無異議,就此作為最後決定,著卽依照各項規定
分別進行。
有一件直接與工作有關的事,非立卽解決不可,但不能由我以指揮者身份作硬性規定,
無可如何中,只好和吳萍私下裡打個商量了。因為王文從北平來,並未攜帶武器,回去取,
時間上雖然還來得及,可是萬一出點意外,豈不誤了大事。我知道吳萍一向喜歡玩槍,種類
很多,他在我面前曾顯弄過好幾次,所以打算向他借一枝使用。吳萍非常爽氣,他慨然答應
立刻帶王文到他的住處去挑選,只要事情成功,就把那枝槍贈與王文做紀念。三言兩語就解
決了一個大問題。
我們四個人的一場集議,決定了不少問題,隨卽分頭進行,各司其事 ──呂一民先走,
回他的居所聽候聯絡;我和王文搭吳萍的汽車到他家去取槍。王文習慣用「駁殼」,這種槍
在平津一帶都叫「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