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任務,顯然,這是絕對不夠的。如作切實而更嚴格的要求,我們最感缺乏的,還在「內線
情報」。
除非特別夠刺激的重大事故,因印象深刻還能記憶,或是有紀錄可資查考者外,一般的,
早已忘記是何日何時了。又例如是在那一天才確悉汪某住在高街的,又例如是一天什麼時間
才發現汪精衛和陳璧君蹤跡的,實在也只能記得一個大概。以下所述就是我們河內工作對汪
的初步瞭解,其時間約在二十八年二月中旬至三月初,就是有錯誤,也不致相差太遠。
首先要說汪的住址:汪某一行到達河內後,曾數遷其址,過去的無從查證,也不關重要,
這裡也就不提了。他的現址是高朗街(譯音)二十七號。筆者親自去觀察過,而且有很多次,
遺憾的就是隻限於在外面觀察,卻沒有進去過。這是一幢西式洋房,樓高三層,一面單邊,
一面連棟,正面臨街,後面是小院落,圍有矮牆,有後門,又有角門,如由後面進出,要經
過兩道門。連房頂朝天的那一面,都去看過,不過筆者可沒有這份本領,那將另有其人,這
一點留待下文再說。至於地下那一面又如何,是否有地下室一類的設定,當時卻不曾注意到,
也許這就是一個漏洞吧。
正門臨街,有大門,門卻不大,一天到晚都是關著的。筆者偕魯翹開車打從門前來往過
多次,卻很少看見有人出入。大門進身不深,在街上就可以清晰的看到窗戶,如果不是有窗
簾遮蔽,也許會看到屋裡的情景。
說到這裡,再插一段笑話:筆者看過金雄白(筆名朱子家)寫的「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
這書,在第五冊四十一頁中有一段話說:「他們還租賃了汪宅旁邊一所洋房,每天在樓上遙
望汪宅中的動靜。」又在第四十七頁寫道:「其次,仲鳴臥室的窗外是一片園地,隔園對面一
所房屋,相信是早為暴徒們所租賃。因為這臥室中有一張圓桌,汪氏於日間就經常與周佛海、
高宗武等再那裡談話,暴徒們用望遠鏡窺視,目擊到一切……。」如今事隔四十年,早已事
過境遷,絕沒有抬槓的意思,我想這種說法也許是汪公館的一種猜測,若不然就是金先生的
一個假想,事實上,我們從沒有在汪寓附近租賃什麼房屋,也不曾使用過望遠鏡,不是不用,
是因為我們連一架望遠鏡都沒有準備。這些個瑣碎小節,原就算不了什麼,對汪案的主要內
容,也不構成焦點,不過,要認起眞來,最好是什麼便什麼,不能懸想。
再說汪寓的環境:高朗街離著鬧區並不遠,但很僻靜,屬於高階住宅區。二十七號門前
有一片草坪,界乎人行道與車行道之間,可供兒童遊戲,也可為過路人歇步,不過平常卻難
得看見有人在草坪上停息或玩耍。街道寬闊,路上還植有一排棕櫚,間中又突出幾棵高聳的
大王椰子,若從街道對面望過去,房子都被遮沒了,什麼都瞧不清楚。左鄰右舍,住的多半
都是外國人,其中當然以法國人居多。差不多每家都有自用汽車,所以每家的下層,或前或
後,也都有車房。若從與高朗街交叉的路上,走進一條狹窄的小巷子,也可以繞到二十七號
的後門,抬頭往上看,每一層也都有窗戶,可是禿禿牆壁上連一點攀援的地方都找不到。再
沿著巷道往前走,卻原來曲徑通幽,東一彎西一拐的竟然轉到另外一條街上去了。
據魏春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