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林大戰”第一節戰罷,缺兵少將的尼克斯以39比31(客前主後)落後狀態奇佳的勇士8分。
雖然籃球比賽從來不是一場論,也更不會是“一節論”,但是不得不說的是,科爾,這位“籃球之神”邁克爾-喬丹昔日的隊友,在今年總決賽g1戰首節,從真正意義上“限制住”了林易。
從資料上看,首節戰罷,林易拿到了23分,佔據了尼克斯首節總得分的75%,怎麼都不該說勇士“限制住”了林易。
可是正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對於正在關注著這場比賽的其他球隊教練、技術團隊人員而言,勇士確實是過去這幾年裡,真正意義上對林易實行了“林易法則”的球隊。
要知道,林易進入nba已經有7個年頭了,除去新秀賽季外,從他生涯第二季開始,他便一直是聯盟各隊研究的頭號難題。
早在幾年前,馬刺隊的主帥波波維奇便說過,林易和三體一樣,都是無解的難題。
要知道,諸葛-忽悠-波波的這番話可沒有半分忽悠人的意思。
因為要是林易這道題有解的話,吾皇也不會駕鶴西去了......啊呸,吾皇也不會去給科比拎包了。
如果說喬丹當年打哭了一票超級球星的話,那好歹在喬丹年輕時,他也是被一堆“老流氓”教育過的。
可是林易這比是真的不講道理啊......除去新秀賽季被綠軍三流氓調戲過之外,林易的職業生涯簡直就是一部《籃球開掛簡史》,一路見神殺神、遇佛殺佛,什麼小皇帝、世界第一鐵匠
而且講道理,就林易新秀賽季尼克斯的那套陣容,要是真把綠軍給過了,然後再去拿個總冠軍,那也實在是太沒天理了。
所以說,儘管“反林聯盟”年年針對林易,但是林易這貨也總能處處給你製造驚喜。
事實上,《林易法則》並不是由科爾率先提出的,但是理論歸理論,實際操作那得是另一碼事。
比如說,就算你把馬龍的發球原理告訴他的對手,可是該接不住的發球,你照樣也接不住。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想要實行“林易法則”,首先你得有幾個關鍵因素。
第一個關鍵因素便是你得有一個移動能力不俗的大中鋒,那種跑轟年代,2米出頭,天天喊著追夢的過渡貨可不行,因為林易人的身高在哪兒擺著,沒有大中鋒,人真要往裡硬鑿,你拿什麼去抗造
當年logo男正是在研究過這支尼克斯和林易後,才下定決心用考辛斯去交換小喬丹,不得不說,有些時候你必須得信邪,比如說齊達內的光頭,再比如說logo男打造球隊的能力。
在達拉斯度假期間學會了罰球,並且完成減重的小喬丹雖然在進攻上和考辛斯完全沒法比,但是對於這支進攻天賦已經溢位的勇士而言,小喬丹的加入不僅使得整支球隊更加平衡,而且最重要的是,勇士具備了實行“林易法則”的首要因素。
小喬丹身高臂長,雖說完全防死林易是不可能的,但是要知道,面對小喬丹,和麵對那種身高二米冒泡的偽中鋒是兩種截然不同的壓力。
說白了,就像輪換戰術,是用時間換空間一樣,小喬丹的防守面積不僅能夠限制林易的個人進攻,還能適當地干擾他的傳球路線。
科爾不傻,他知道防死林易什麼的,也就是說著玩玩的,因為真想把林易防死,除非得把他的腿給打斷。
“‘林易法則’並不是一味地放任林易去和他對位的球員單打,因為你真要這樣防,林易再拿個100分你怎麼辦”
“所以為什麼說今晚兒勇士從真正意義上執行了‘林易法則’原因很簡單,如果我們把林易看作是尼克斯的核心,那麼無論尼克斯是打四保一,還是一保四,那首先都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