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前總管升職手札 第199節(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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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這裡,金世文

有些事情大家都知道它存在,但因為不會被擺到檯面上來,所以也都默契的假裝不知道。

但是一旦被揭破出來的話,那就不一樣了。

《大楚律》規定:奴婢通買賣,但殺人卻要償命。所以家僕犯錯,只能交送官府處理,而不能私下用刑,更不用說是殺人了。

當然,實際操作上,自然不會有哪個大戶人家將這種事情捅出去,更不可能讓官府出面。要知道能夠涉及到人命的事,多半都是些後宅陰私,家醜不可外揚,又怎能讓別人知道?

再說,這還涉及到大家族的體面問題。就是鄉下的村子裡,也有宗族祠堂解決內部問題,極少動用官府,何況世家。他們往往有自己的家規和家法,出了任何事都按照自己的規矩來處理。

犯錯的奴婢打死,對外最多不過說一聲暴斃,誰也不會來查。——甚至只要家規森嚴,外面的人根本不會知道這家少了一個人。

這實際上同樣是一種對法律的蔑視和破壞,雖然人人都知道有這樣的潛規則,但誰也不敢拿到明面上來說。

尤其鄭文遠還是個宰相,朝廷法度他都能夠參與制定,更清楚殺人會是什麼樣的罪名。

他連忙跪下道,“臣惶恐,不知陛下是從何處聽來這樣的流言?拙荊雖然性烈,但也不會罔顧國法,還望陛下明鑑!陛下說得對,既然都是大楚百姓,自然也都是陛下的子民,陛下降恩正是理所當然。是臣糊塗了。”

他這一示弱,別人自然不會再站出來。

誰知道皇帝手裡有沒有掌握自己的“罪證”?再說連三大巨頭都沒有反對,自己即便開口,又有什麼用處?於是這件事雖然像是臨時起意,但最終卻十分順利的在朝堂上透過了。

接下來便是交給下面的部門負責,制定詳細具體的計劃和規則,並且將之實施。

好在趙璨雖然之前“一時口誤”說要取消賤籍,但真正到了制定規矩的時候,卻沒有恨得這樣要求。

倒不是趙璨不想一步到位,只是禁止人口買賣本身就已經足夠敏感了,如果再提出取消奴籍,那就等於是直接戳到那些士紳階層的敏感點。畢竟如今大楚上下,但凡家境稍好些的人家,多半都呼奴使婢。尤其是站在大殿上的這些官員們,家中更是不少奴婢。其中一部分甚至還是罰沒入官的官奴。

如果以後取消奴籍,這些人怎麼辦?算是奴婢還是算自由身?若算是奴婢,那這新規矩就有些名不副實。若是自由身,便是讓主家損失那麼多的奴婢,似乎也不太合適。畢竟是花了真金白銀買來的人。

況且這些人沒有別的謀生手段,若是他們不再為主家做事,又該如何處置?而大戶人家沒有了奴婢,家中事務又該怎麼分派?有權有勢的人家,過慣了好日子,總不可能讓養尊處優的太太小姐們自己來做事。

另外還有一種可能也不得不考慮。萬一這些僕人本身就不願意要自由身,又當如何?

這並不是不可能的。實際上在古代,因為種種徭役和苛捐雜稅的存在,許多普通百姓的日子過不下去,就會主動投到士紳階層的家中為奴。如此一來,他們就成了別人的私產,名下的產業自然也歸攏過去,於是一應賦稅都不必繳納,只需要對主人負責就可以了。

這還是底層普通百姓的遭遇。若是在世家大族之中,情況就更嚴重了。俗話說,宰相門前七品官,主子體面,下僕們也跟著面上有光,就算出門去說起自己是哪一家的,也讓旁人羨慕。

再者世家之中,就算是僕人們的日子,過得也不會太差。姑娘們身邊伺候的丫頭被人戲稱為副小姐,養得比普通富戶家的姑娘還要精貴些。

他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好日子,習慣了得到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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