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皇明祖訓(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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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都是一些教皇帝怎麼做事怎麼保護自己的,我們跳過這些。】

【凡王所守者祖法。如朝廷之命合於道理,則惟命是聽;不合道理,見法律篇第十二條。】

【這裡提到的第十二條就是朱棣靖難起兵的法理。】

【接下來就是關於親王違法犯罪的處理。】

【凡王所居國城,及境內市井鄉村軍民人等,敢有侮慢王者,王即拿赴京來,審問情由明白,然後治罪。若軍民人等本不曾侮慢,其王左右人虛張聲勢,於王處誣陷善良者,罪坐本人。】

【要是有人侮辱王爺,那軍民治罪。

若是下人狐假虎威,收拾下人。】

【王不可辱。】

【最重要的來了。】

【凡親王有過重者,遣皇親、或內官宣召。如三次不至,再遣流官同內官召之至京,天子親諭以所作之非。果有實跡,以在京諸皇親及內官,陪留十日。其十日之間,五見天子,然後發放。雖有大罪,亦不加刑;重則降為庶人,輕則當因來朝面諭其非。】

【這也就是為什麼朱柏覺得受到侮辱,直接自焚,按規定要先派人宣旨,三次不來再派人去,藩王確定是天子親筆書信。】

【重罪不能加刑,只能貶為庶人,輕罪那就只能罵一頓。】

【而朱柏是什麼都沒接到就被包圍了……】

【或遣官諭以禍福,使之自新。若大臣行奸,不令王見天子,私下傅致其罪,而遇不幸者,到此之時,天子必是昏君。其長史司並護衛,移文五軍都督府,索取奸臣。都督府捕奸臣,奏斬之,族滅其家。】

【若是有大臣,不準王爺見天子就逮捕王爺,那就是奸臣,天子就是昏君,王府長史就可以寫信給五軍都督府去滅奸臣全家。】

【所以,是不是就能想通朱允炆裁減五軍都督府官員的原因?】

【而朱元璋是真的愛兒子啊,接著看下面幾條。】

【凡風憲官,以王小過奏聞,離間親親者斬。風聞王有大故,而無實跡可驗,輒以上聞者,其罪亦同。】

【親王有小的過錯,你上奏是離間天家親情直接斬首,親王有大過但你拿不出證據也斬首。】

【凡諸王京師房舍,或頗華麗,或地居好處,奸臣恃權,欲巧侵善奪者,天子斬之,徙其家屬於邊。】

【你們誰敢搶我後代的房子直接斬首,家人流放。】

【嘖嘖嘖,可真愛兒子,別急,還有。】

【凡王遣使至朝廷,不須經由各衙門,直詣御前。敢有阻當者,即是奸臣。其王使至午門,直門軍官、火者,火速奏聞。若不奏聞,即系奸臣同黨。】

【這句應該不用幫大家翻譯吧。

本條加上法律篇第十二條就是朱棣起兵的法理所在。】

【凡王國內,除額設諸職事外,並不許延攬交結奔競佞巧、知謀之士,亦不許接受上書陳言者。如有此等之人,王雖容之,朝廷必正之以法。然不可使王驚疑。或有知謀之士,獻於朝廷勿留。】

【好傢伙,收留奇人謀士這大概是準備造反,可老朱說這些人必須殺了但是不要嚇到我兒子。】

【嘖嘖嘖,真愛兒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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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 康熙末年

幾位阿哥突然很想自己姓朱並且生在洪武年間多好,哪怕不能登上帝位,也能在封地好好當個藩王哪怕造反都死不了。

現在可好,贏家通吃,輸得人就只能宗人府過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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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應天府

朱元璋閉著眼睛,想起了餓死的爹孃哥哥。

咱有什麼錯?

咱家人一個接一個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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