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月還給他們幾十上百的補貼。那些不拿錢,或是拿幾塊錢補貼,還加班幫導師幹活的大有人在。
在知道外頭實驗室助手的工資前,蘇旺旺還挺驕傲的。她工作地點是新的實驗樓,每個月的比學校領導還高,跟的又是大佬師姐……但被那幾個香港來的一對比,她瞬間就被比成了渣渣。
不說蘇旺旺了,其他幾個同學也被鎮住了。
“怪不得那麼多同學都想出國,這工資是真不一樣啊。”
“在國外上一年班,回國就是個萬元戶了。”
都是大學生了,這個時代的弄潮兒,他們都知道大陸之外的錢好掙。但那都是聽說,沒掙到他們跟前來。
現實差距擺在那裡,林向南也沒說扭曲事實硬誇,她只說道:“外面公司的實驗室管食宿。你們住宿舍,住處不用我管,我就給你們管三餐吧。我請了個廚子,過兩天就來實驗樓上班,給你們做飯,加班餓了,也能讓人煮麵,吃個宵夜。”
但兩千的工資,林向南沒法給。不是她沒錢,是學校批下來的科研經費,她不能這麼花。
她跟謝明朗一樣,公私分明,但不一樣的是,對公家的錢,林向南用得更吝嗇。
錢財動人心,之前覺得太忙,擠不出時間幹私活的蘇旺旺等人,現在都扭扭捏捏的看著林向南。
“師姐,謝總那個實驗室,真不招兼職嗎?你看我們有可能嗎?”
“沒可能,你們不合適。除非全職,且進公司前籤合同。”都不用和謝明朗,林向南直接拒絕。
公司實驗樓掛的是謝明朗的牌子,但實際上是林向南的,她能全權做主。不是她不照顧自己人,是她不想去賭。
雖說國內嚴打,但打的是街溜子,可不打知識犯罪。
這年頭,國民的法律意識淺薄得很,法外狂徒可太多了。
就算公司的產品研發出來之後,林向南申請了專利,只要資料洩露,國內的盜版產品就能舞到林向南跟前。
直接到公司實驗室任職的人還好,背後沒有單位撐腰,如果洩露公司機密,起訴再外加一些其他手段,還能搞得動。
但來公司實驗室兼職,畢業後分配工作有單位的人,拿著合同也告不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