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是個欺軟怕硬的。姥姥下的狠手,你來怪我。”
林向南不給面子的催促道:“快點說。不說我在大哥面前把你的戲臺子給拆咯。看你還怎麼演。”
鬧了這麼一出大戲,胡美麗心裡的氣也消了大半了。
“還能是怎麼回事。你不都猜到了嗎?就是處物件了。”
“細節啊!”
“就你大哥當知青的那個大隊,有個小姑娘喜歡你大哥兩三年了。你大哥也覺得那小姑娘不錯,就跟她處了,前段時間出了點意外,他們就在鄉下襬了酒。”
胡美麗有些懊惱的說道:“我之前老是在信裡跟他說,不認外地媳婦,他怕我生氣,就沒在信裡跟我提,只想下次探親的時候,把人帶到我跟前來,親自跟我解釋。”
見面三分情。面對面的說話,比干巴巴的文字效果要好得多。
聽到林向東的計劃,林向南也忍不住嘆氣。
在沒有任何希望和前路的條件下,在鄉下消磨6年,很少還能有人對回城抱有希望。
在這期間,親人都不在身邊,孤獨久了,林向東抵不住愛情的誘惑也是正常的。
更何況在林向東的描述裡,那個女孩很愛他。
“都這樣了,媽你還折騰什麼。”林向南建議道:“你也別為難大哥了。大不了你以後多寄點錢和糧票給他,讓他在鄉下的日子好過點。以後肯定還有其他機會回城的。”
“他們只擺了酒,沒有去登記處登記結婚。”
“你怎麼知道?”
“我當然知道了,我問過了,你大哥那物件還沒滿18呢,沒到年齡怎麼去登記結婚。”
現在法定結婚年齡是男二十,女十八。
但農村結婚早,而且沒有領結婚證的意識。城市戶口能憑結婚證得一些額外的票據,村裡可沒這好處。
沒有登記結婚,在胡美麗這裡,這門親事她就能不認。
要不然她也不會在這兒費勁巴拉的瞞著林向東搞事情。
原計劃裡,她裝病的事沒打算瞞著林向東。
但現在嘛,胡美麗就是要靠這個來逼林向東妥協。
想到這出棒打鴛鴦的狗血大戲,要發生在自己家,林向南頭都大了,“媽你就不能成全人家嗎?”
“如果是小事,我就隨他了,但這個是影響一輩子的大事。”
說到傷心處,胡美麗又開始抹淚了。
“你姥爺現在領著退休工資,天天沒事兒就去找別的老頭兒下象棋。你二姥爺卻還在鄉下割麥子。”
“現在你跟小西是城裡人,向東在鄉下做知青。以後你跟小西的兒女,還是城裡的工人,可向東的孩子就只能地裡刨食了。”
“那個時候,他心裡能是個滋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