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很少發昏去擾民了。之後,這入城的第一個夜晚,就在各部將的虎視眈眈下結束了。
入城第二日清晨,張衝再下令,由記室史範常署文,全城止殺。凡遇敵,各部不能私殺,一律交於新成立的軍法曹,由新任曹長趙達審理。此外,為防止奸人惡黨縱火,各部責任到什,與所處里舍居民聯合防火,並迅速成立一隻精幹的巡城隊,對遊弋城內的惡黨予以重擊。
新令下來,各部依令而行。自入城以來,各部無闖民肆,皆居長街上,便是夜晚也是如故。不過輜重隊已經為各部送去了過夜的薪柴和芻草,能御夜寒。
所以當城內的百姓在清晨醒來時,看到這些所謂的賊寇就這樣齊齊地睡在街道上,寧願睡在芻草上,也沒有入民舍,雖然嘴上沒說,但心裡已經覺得這一隻賊寇,它不一樣。
泰山軍的軍紀不是一天練成的。紀律要想深入下去,骨幹就要帶頭。而這一點上,各部骨幹軍吏對渠魁的擁戴,對泰山軍所幹的事業,都從內心中敬服。他們普遍也是和張衝一樣,都是貧苦人家出身,不是山寮就是破產農民,都能從內心中接受張衝的軍紀。
不擾民,不拆屋,不搶粟。窮苦人不搶窮苦人。
至於廣大的太平軍軍卒們,他們有各自軍吏的約束,就能杜絕犯紀情況,而且更關鍵的是,因為聖庫制度的實行,這些軍卒有衣穿,有粟食,人人都一樣,人人都保暖,也就沒了冒著處罰的風險去劫掠百姓的動機了。
自古軍紀不嚴者除了將領有意縱之,多是因為軍隊乏食,人一餓起來,那就不是人了,是牲口,牲口是不講什麼道理和理智的。這也是自入城來,張衝連下兩次令,讓輜重隊造飯,供全軍飽食,為的就是能讓軍紀貫徹下來。
張衝入城以來三令五申嚴明軍紀果然取得了很大的效果。不僅四民迅速安堵下來,後來輜重隊募城中孤苦上城修繕城堞,在第一批入募的民夫真領到錢糧後,餘眾安心皆踴躍入募。
此時全城百姓對入城的泰山軍,不說歡迎,也已經至少不反對了。
本來軍法曹長趙達還建議,為了方便管控,給全城百姓編練什伍,五戶一伍,十戶一什,一家有事,餘者連坐。這樣讓各戶相互管理,相互監督。
張衝想了想還是拒絕了,他們泰山兵才入城,不宜對民管束過甚,招來反感。而且現在手上民吏人手不足,為全城編什伍並不實際。
張衝看趙達這法家士對民的立場,心裡暗道怪不得秦二世而亡。
張衝心裡明白想要迅速安定百姓很簡單,就是你不去幹擾他們的正常生活,他們能繼續過日子,就不會管是誰管事。所以當年高祖入關中,不過約法三章,就穩定了民心。
但張衝並不打算讓民自己關起來過自己日子就結束了,在他的執政理念裡,以後會要對四民進行一系列改造,這對老百姓來說是折騰,但這日子不折騰,它就過不好。
但現在都不急,在沒有完全在泰山軍和百姓們建立互信的基礎前,什麼多餘的都不要做,越做越錯。
安堵完百姓,張衝入城乾的第二件大事就是拷餉充實聖庫。
張衝入城後,從奉高府庫中收錢百萬、糧六十萬石,馬四百匹,此外繳獲軍械無數,其中光繳獲大鎧三百領,皮甲千具,之後凡郡吏之家財一律充沒,使得這個數字又翻了一倍。
而現在城內安定下來,張衝就打算對豪強拷餉了。對拷餉張衝有自己的一套策略。首先繳獲府庫錢糧自然是應有之義,而郡吏們因為是失敗者,家產充公也沒話說。但對豪強這個拷餉就要具體區別了。
如果對全部豪強拷掠,那就是犯了極端錯誤。在起事一開始如果對豪強們不加區別,那就在前期力量還很弱小的時候,就將一些可以爭取的力量退給了敵人,虛弱了自己,壯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