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生意就算做起來了!(2 / 2)

檢查後,李明抬眼沉沉地說:“周若魚同志,恐怕得按之前談好的價錢扣掉百分之五了。”

“為何?”周若魚不明所以。

“我與客戶訂的交貨期限是五天,但今天已經是一週了,我的客戶有流失的可能,我必須要把這個風險壓到你那邊。”

李明抿著唇,平時做小買賣時唯唯諾諾的樣子此時絲毫沒有顯現,面容沉靜,一副不好說話的樣子。

周若魚沉思幾許後開口:“理解!既然這樣,那我們以後為了合作愉快還是把這些先寫在合同裡好了,如何?”

合同?這女人居然知道合同!

李明張著因驚呆而圓圓的嘴巴,愕然地瞪向周若魚,合同契約是商人之間常用的約束,他自然是知道,可這女人不是說是隨軍家屬嗎,而且是從鄉下老家來的,她怎麼能知道這麼多的。

“……可以,不過我沒有別的意思,畢竟咱們之間是想長期合作的。”

周若魚笑了:“就算沒有今天工期過長的事,後面我也會提出籤合同的,至少那張紙能保護我們這些軍嫂的付出,你說呢。”

李明點頭應是,在商言商,合同可是每一筆交易之前必須完成的工作。現在若說是顧忌臉面上的東西而不籤合同,那最後吃虧的時候是連哭都找不到廟門的。

二人沒有任何情緒地又簽了一單十五條裙子的合同,周若魚作為乙方提供加工服務,她特意在工期上加了一條“不可抗力除外”。

見李明疑惑她就解釋:“大雨,大雪等等,影響人們正常生活的都算不可抗力,正常生活都困難,那麼我們工作當然也不能如期進行,這種理應特殊說明的。”

李明豁然,看著周若魚工工整整書寫的合同書,看了良久:“周若魚同志,看來我還得和你學習啊,合同條款掌握得這麼通透的人,現在可不多啊。”

言多必失,周若魚可不想過多的解釋什麼,不置可否地笑笑:“看看,若沒問題咱們就簽了,我也得讓軍嫂們正大光明地掙錢,有了合同她們更不會覺得這是偷偷摸摸的行為了。”

第一筆錢到手,除了買布料的錢,周若魚這次拿回去一百二十塊錢,算她和周淑芬在內一共有六個人平分,也就是說一直說自己沒用的周淑芬也拿到了二十塊錢。

“大丫,媽能掙錢了!”周淑芬半臥在床上,喜形於色。

“我叫朱芳玲,明天就要去上學啦,媽媽不要再叫我大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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