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職官。
第三丶第四甲授判司簿尉。第五甲守選,待授官。
然而有一個人卻是例外,便是新科狀元郎蘇允,直接授宣義郎(改制前叫將作監丞)。
看著與眾不同,但其實也算是慣例了。
太祖開寶六年,創立殿試製度,進士及第所授官階有所提高。
既然是有例可循,便不算破格。
不過到了要給蘇允具體差遣的時候,卻是發生了一些爭執。
趙頊不想讓蘇允去地方上當通判,想把他留在京城,給一個在京城的差遣。
至於原因自然是想要讓蘇允進資善堂,執教他的兒子。
但這畢竟前面沒有慣例,趙頊於是將門下省的主官叫來,暗戳戳的問了一下,沒想到直接讓人給頂了回來。
人家也是振振有詞的:「……狀元郎通判諸州乃是慣例不說,這本來便是培養進士們的意思。
讓他們先在通判的位置上,可以不必先幹實事,但卻可以透過監督知州,不斷地思考揣摩作為主官的職守,可以獲得許多的經驗。
等到稍微成熟,再讓他們回到朝廷,讓他們在朝廷中樞觀天下政事,以提高他們的眼界,乃是從微觀處至宏觀的進步。
等他們在中樞開闊了眼界,再放出去當主官,如此迴圈往復,宰相之才便培養出來了。
官家您卻想將狀元郎留在京城,京城能給他一個什麼差遣?
什麼差遣能夠讓他們快速的成長起來,難道要放進館閣裡面看書修書麼?
這個時候正是年輕人們學習政務的時候,還有什麼比在地方上看著知州處理一州政務能學得多?
官家您這是要耽誤一個三元及第的奇才啊,這是急功近利的亂命,這等亂命,臣是萬萬不敢從的!」
趙頊被噴了一臉,只能悻悻作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