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秋宜在樓下隨便吃了點東西,回房間給自己做規劃。
她問了問盛清霓,買手這份工作,又問了問她對時尚雜誌的瞭解。
盛清霓安靜了許久,認真道:“我覺得你做買手,倒不如去做時尚雜誌老闆。”
姜秋宜:“?”
盛清霓:“時尚雜誌老闆我覺得你會更喜歡。”
“……”
姜秋宜微哽,哭笑不得:“我買不起一個雜誌。”
“你老公可以。”
盛清霓道:“買手吧,其實也可行,但肯定會受氣。而且有各種出差任務,但老闆就不一樣了。”
姜秋宜想了想,“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你說的好有道理。”
盛清霓:“是吧,而且時尚雜誌,大多數是和娛樂圈的藝人掛鉤,你有沒有喜歡的藝人?”
姜秋宜想了想,“好像沒有。”
盛清霓:“好吧,那你做老闆的想法不強烈能理解。”
聞言,姜秋宜覺得好笑:“有喜歡的藝人,做老闆的願望會強烈?”
“那當然。”
盛清霓決定要給她好好科普科普,“時尚雜誌的老闆,你知道是多少粉絲想成為的職業嗎?”
“怎麼呢。”
“老闆誒,那就可以給自己的偶像拿雜誌封,還能把最好的資源給自己偶像,這誰不想。”
盛清霓感慨:“我之前喜歡一個藝人,他一直被同期壓著,同期上了雜誌首封,他沒有,還一直被對家嘲。你知道當時我多生氣嗎,我恨我沒錢沒能力,不然我給我偶像上十個雜誌首封。”
“……”
姜秋宜邊聽邊笑,“競爭這麼激烈啊?”
她確實不怎麼關注娛樂圈訊息,還真不太知道。
盛清霓:“是啊。”
她道:“其實我覺得以你的人脈和各種關係,做時尚雜誌這一塊,就非常不錯。”
姜秋宜:“我考慮考慮。”
她道:“那萬一人家雜誌不換老闆呢?”
盛清霓:“買個便宜要破產的。”
姜秋宜:“……好主意。”
有盛清霓的建議後,姜秋宜還真認真考慮了一番。
相對於買手而言,做老闆確實更開心一點。
翌日上午,姜秋宜跟時尚雜誌編輯約了見面。
看到姜秋宜,編輯愣怔了下,笑著道:“真人比照片上更漂亮。”
姜秋宜莞爾:“你好,姜秋宜。”
“丁以菱。”
打過招呼後,丁以菱看她,溫聲道:“要喝點什麼?”
“咖啡就行。”
沒一會,咖啡送上。
丁以菱觀察了下對面的人,笑著說:“姜小姐之前是做什麼工作的?”
姜秋宜朝她眨眨眼,笑著說:“沒工作。”
丁以菱:“……”
姜秋宜看她,淺聲道:“你們雜誌,創辦多少年了?”
丁以菱默了默,道:“有五年曆史了。”
她說:“我們雜誌一直都走在時尚的前端,發展前景非常不錯,姜小姐如果真的有興趣,可以來試試。”
姜秋宜:“你們選員工,其他都不看的嗎?這就是面試了?”
丁以菱莞爾:“可以說是,我在微博上觀察過你,你眼光不錯,買的很多東西,不說價格,大多都非常特別,有你獨特的眼光在,能發掘很多時尚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