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六(2 / 3)

什麼吧。

其實她都不瞭解我,現實相處中,不論同齡人還是老一輩,拋開利益牽扯不談,大家都對我有些喜愛,也樂得跟我相處,也遊刃有餘的周旋於那些因為利益走在一起的人,只是這份能力,並沒有在感情上提現。

也寫過,情非所願學了個圓滑世故,所以說話總是磨稜兩可。習慣了這樣的說話方式,所以並不喜歡手機上交流,總讓人誤會什麼。訊息發出去便後悔,只是可憐自尊作祟怕被認為太過舔狗。所以從未直接的解釋什麼,若是還能回到昨天,只想對昨天的自己說崽種看拳。不傷心的心境我依然未能擁有,索性提前多想,好的壞的都有所思想準備,所以當得知那個既定事實訊息的時候,並沒有太多的傷心,只有神色淡漠的古井不波。

也是想當然,以為她看過這些亂七八糟的作文就能怎樣,又有誰是透過一本書喜歡一個人的呢又有誰是透過一本書來了解一個人呢。紙上得來終覺淺的。

雖然以教養,真心,自尊,為自己的美夢買單,但不怪誰,不怨誰,只是造化弄人。在我能抽身而來時她已不再依舊。

動心起念,意起緣生,可是我的愛意從未相互流動過,所以這緣分太淺了些。淺到素未謀面,淺到只有一句不清不楚的不可能的事兒就別想了。連一句像樣的說明都欠奉。名義上的初戀也是如此不清不楚的結束,明明她親口對我說,我會一直陪在你身邊,當她離我而去時我才明白承諾的可笑性,所以我從不承諾過誰什麼。那個女孩名字中也有一個夢字。不由感慨人生的戲劇性。

我解釋的太遲了,她朋友說他們班的有人追她,已經快了。為時太晚,太晚。也許早一些沒什麼不同的結果,所以晚一些換個角度來看至少給當初留了些什麼懸念吧。

這一章一直猶豫要不要發,有些話一直都不太想說,終歸還是有些耐不住,但至少也算是說了出來。只是無奈人,無奈事,該說時不說,不該說時卻在此大費周章。

在這個路遙馬急的年代,我已經很慢了,認識瞭解了三個月,又寫了快三個月的書。只是這三個月裡,她已心有所屬。如今可想,可念,已不可及。

邀她朋友來看看寫的亂七八糟,她說我是對的,這是一種抒發情感的方式,可我的初衷並不是消磨什麼東西而是表達什麼,只是太過含蓄與委婉從未寫過多麼情根深種。只覺得寫那些是博人同情。邀她來看看,只是希望能透過這本書,讀懂我的熱烈與認真,只是她未看到這一層面,或許看到了,只是懶得為我說明什麼,畢竟,每個人都很忙。那些我所期望的給予我一些出謀劃策的建議,也沒有收到,只是跟我說著雙向之類的,她主觀的好言相勸,我可以置若罔聞,只是她客觀的事實陳述,我不得不信。

只是,她沒有肯定我的感情,就像我想送她的腳踏車一樣,她說她想賣掉。送人的東西怎麼處置是別人的事情,跟我我付出的感情被怎麼處理與嫌棄都是一個道理。凡事問心無愧就好。無論那腳踏車接受還是不接受,都在的。

只是以後在出現在別人生活裡,可就不道德了。也希望她能與她物件能白頭偕老吧,雖然有那麼分言不由衷。有情人終成眷屬,若不是落在自己頭上總是有那麼幾分可恨的。

其實早該回去的,只是一直拖著不想走,再走了,可沒有理由與身份來這座幸福感很高的城市。

也可以來之前把什麼都打聽清楚,在做出最明智的選擇,可是並沒有,是不是傻。成事者忌諱感情用事,所以人生有些失敗的理所應當。

想想,以後若是回憶青春,也只是會心一笑,沒什麼遺憾的意難平,一份純粹的愛,應當是最好的回憶。只是在酒桌上醉眼朦朧時,又是否會與人談論曾經的意氣用事。

也沒有什麼放的下放不下的說法,世上愛而不得的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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