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1 / 3)

小說:一本雜書 作者:我喜歡硬來

其實從沒好好看過自己寫的亂七八糟,今晚因故喝了一些酒,只覺情緒聚湧,回頭看了看曾經的文章,倒也算是回首往昔。

曾經而提筆,在忘了具體寫過什麼以後,再仔細回頭看看,文筆還算不錯,只是究竟是在寫些什麼,自己也讀不出來,有太多魚目混珠的東西,自己也有些分不清曾經想要表達什麼。

季羨林曾說,要說真話,別說假話,假話全不講,真話不全講,這是一句很符合我為人的一句話,我很喜歡。

面具戴的久了,的確摘不下來。

從小愛讀書,養成了個習慣,不管別人說什麼,不能光聽表面,而是去思考,別人為什麼說,用意是什麼。

不過,風流雲散,又有幾人能看到最後。雖然這本書不受歡迎,倒不是寫的不好或者道理不好,只是人不受待見而已,畢竟很多時候話的影響力更多的是人的原因而不是話的本身。

亂七八糟也有亂七八糟的好處,雖說都是些胡言亂語,但在有些時候,就能讓朋友低估你的優點,反而讓敵人高估你的缺點。是的,工作中也是如此,他們表現出對我的態度及映像也的確在我意料之中,不管是看輕還是看重,心底總帶著幾分平靜,這應該也是那些不在乎別人眼中自己的人的想法,畢竟看到的都只是想讓別人看到的。

其實像個陌生人一樣看自己的書,給自己最大的感受便是書裡的平靜與淡然。沒感覺到太多心緒起伏的章節,更多的反而是輕描淡寫。從一開始寫作的生澀透出絲絲拘謹,再到後來落落大方的隨心所欲,倒是以旁觀者的角度讀了出來。

如果不是一本自己寫的書,也有很大機率會看下去,哪怕是看到完結的篇但只要它還在書架就會看到它的更新。而看過的書,只要他有可取之處,總會再翻翻。

這種習慣也是因為得益於從小被窮養的原因,節儉。凡事講究個物盡其用,書嘛,溫故而知新,總有不一樣的感悟與體會。這幾個字也可以用在領導或者管理上,當然其中分寸得把握恰當,過了,就是無良奸商,差幾分,就是用人不淑。

所以曾說,很多東西,都是觸類旁通,一通百通。

也許是天賦,也許是孤獨。

孤獨,也是一味良藥,雖然苦口,但妙用無窮。

孤獨,從來都不是不合群,真的孤獨,反而是因為太合群,這也是我遊刃有餘的斡旋於人際原因,合群之後,發現也不過如此,所以失去了與人逢場作戲的興趣。

這道理領悟太早,所以從小都是獨來獨往的人。又或許本就是個孤僻的性格,話,也總是兩可。

長大以後也不想交什麼朋友,除非必要原因,朋友可以說很多,但能讓自己認可為是兄弟的,也就那麼一位,也是唯一有興趣看完我所寫的人,那也在這裡說幾句那天想說卻沒說的話,我也只交一輩子的朋友,我也從來沒說過一直把你當兄弟的矯情話,我知道我以前有些讓人心傷,所以就算你沒回我我一年裡也給你發了很多次資訊。這是生命中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能與之徹夜長談的人,

也是孤獨,讓我格外重感情,在這個吃人不吐骨頭的社會里,重感情是很危險的事情,缺乏安全感的我並不願意露出太多破綻。

一處兩處往往就能置人於死地,哪怕浴火重生,最後成了一個麻木冷血眼中只有利益的人,對我來說太不可接受了些,那樣的人與眼中只有食物與交配的動物有什麼區別。

真心朋友也有那麼一位,不過內在空虛了些,只是曾患難與共的感情比較深厚,其實也沒有太多的共同語言,

很難想象,這些文風獨特的的作文,竟是我寫的書。勉強有幾分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

寫著寫著酒醒了不少,思緒不知飄到了何處。總是在回頭,總喜歡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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