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一(1 / 2)

小說:一本好雜誌 作者:我喜歡硬來

沒想過網戀,也沒到會透過這方式喜歡上一個人,更沒想到會如此銘心。

可是這嘴還硬,就像她說再發拉黑,偏偏卻又說拉,請你拉。真的很看不懂自己。

拉黑就拉黑吧,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真正重要的人是推不走的。不管話有多難聽,做得多傷人,在情緒平復之後,還是在的。

那些認為該適可而止的念頭,其實也都有浮現,也只是浮現。

想找的是一輩子,喜歡上了一個人,到此為止的地步就是她心有所屬的那刻。

也許一輩子只談一次的感情在如今社會的確太理想化,不過相信奇蹟的人本身就和奇蹟一樣了不起不是嗎。理解中感情方面所謂的意難平都都只是沒有做到歇斯底里,事情只有竭盡十二分全力去做之後才有資格怨天尤人。

心底另一個聲音卻嘆息,凡事莫走極端。

也許純真的確不適合用在成年人身上,對人對事都有合乎於對方的一面去應對與相處,也許就是聽不進去那些一面之詞的好言相勸的原因,也許吧。所以當所有人都否定自己的時候,自己也會質疑自己。

換個說法就是歡喜相與悲憫相。客觀審視自己,此刻悲憫相在笑,歡喜相在哭。

原因只是因為了解到了一些新的事情,雖然還是有欺騙性與侷限性,可也算傷心的理由,可是並沒有傷心,問問自己,自我,真我,本我,那刻又是被誰所主導,此刻紀錄時才後知後覺的有些難過和氣憤,想不清楚,也看不明白。

所以感慨,人心可看不可觀,哪怕是自己,也是那麼骯髒不堪。很多事情,明白就好,在修身養性的道路上還有很長的要走,不貪不嗔不恨,有所修,如沐春風。內在心境如春,外在從容淡定,多好。

這段話寫完卻又嗤笑一聲,所謂的看明白,是否就是真明白或者該明白,自以為的懂就是真懂嗎。

生命中忘記了太多事,那些曾經以為會記得一輩子的事情都在歲月中每次心心念念逐漸淡忘,不是麼。

當然,事是事,人是人。事雖然分輕重,總能被人擺平,可人不行。

過幾天得回去了,倒不是說在感情上有些不如意而有所挫敗,只是感情不是生活的唯一。

還是沒有如願見到心心念唸的人,雖失意,但人生還不那麼悲劇總有得意處,可以說是迎接,也可以說是應對,命運波瀾的下個浪頭,終於起了浪花。

過幾天是因為盤算著在同一片夜空同一座城市中,也算是與心中人的一種生日相伴,

猛的驚醒,以為寫的不是書,是心,才發現也可以叫做舔狗日記。

痴情不可笑,但看看自己,最可笑。但不管是被誰笑,被誤解,被偏見,會繼續懷著與大多數人背道而馳的理念行走世間,人生就該如逆旅,是行人,也是裁判。腦袋長在別人身上,怎麼想,怎麼說,又怎麼去左右。

昨天去了小南海,放鬆了一天之後在晚上在吃夜宵,旁邊桌上是我一般大的年輕人,男女三三兩兩,看著他們如此熱鬧,說一點不羨慕也是假的,多多少少還是有兩分神往,雖然他們的言談粗俗,舉止乖張,但總歸有些失意能與人言二三,雖說旁觀者的建議都不一定會聽取,總有那麼一定參考價值。

當時看看自己,未曾與誰結伴,所以凡事只能多思多想,好的壞的,方方面面總得考慮一二。

可是看他們雙雙對對的打情罵俏時又有些不解,此刻如此甜蜜他們是否能走到最後。也許是有些酸。

昨晚獨自在旁坐了很久,只是聽聽看看,但心已然像是同他們一樣去帶入,也像旁觀者漠視這清冷的街道,或者本來就是旁觀者。

在看不見的未來裡,又會有多少心傷和神傷。

慢慢悠悠回到家已經是半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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