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規定這些規則對他們是無效的。
我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開始了抗爭。
丟手絹開始的時候,從嘎吱聲中帶著些有節奏的「咚——咚——」就能聽出其中的僵硬,手絹被交到了嘣嘣手上。
不知道嘣嘣是不是和我有心靈感應,它準確地定位了我的位置。因為我聽到它路過我身後的節奏明顯和前面不太一樣,於是在它跳走幾秒後我探手摸向身後,一種清涼的絲質觸感傳來,手絹確實在我這。
然後我也站起學嘣嘣一蹦一跳的樣子——這樣有個好處,這樣我們速度差不多也不容易摔。而且我發現還能在這個過程中把眼睛上的布跳下來一些,隱約能看見,不過缺點是不好定位大家圍成的圓圈。
我裝作去追嘣嘣,但又不能真的追上它,在它回到自己的位置前,我特意往圈外的位置直線蹦去。
這可不在丟手絹規則範圍內。
果然,不出一分鐘,他們見情況不對,有個工具人過來阻止我:
「你你你,幹什麼呢,他們人在那邊,你走錯了。」
「哦,大哥不好意思,被蒙著眼睛沒看見,我這就回去。」我一邊討好地說著,非常快速地把手絹扔在了這個人腳背,然後裝模做樣的蹦回去。
聽到後面一句罵聲,我知道對方已經反應過來了,這時候我已經透過布大概看到了自己原來的位置,我一刻不停地跑回去。
在我回到原位的一瞬間,身後一聲槍響和男人的驚呼幾乎同時傳來。
試驗成功!
我剛才在思考時就想到可能存在一種可能——或許這些人壓根兒就不是這些遊戲的創造者,而是執行者。
既然你們把我們當成玩物,那我也把你們拉進來不就得了!?
由於剛才的一輪中我觸發了bUG,遊戲重新開始,還是從嘣嘣開始。嘣嘣已經知道了「玩法」,也裝作看不見,一蹦一跳地就往塔下衝去。
嘣嘣是什麼人?殭屍!
殭屍走路哪裡需要什麼眼睛?還蹦得飛快!我剛才蹦著追它的時候就發現我多慮了,不要用我們的興趣愛好挑戰它的天性,別說蹦著了,跑著也根本追不上!
至於那些人手中的武器,我現在完全不擔心嘣嘣中槍,也不是我沒良心,而是我想起殭屍本身就是刀槍不入的。加上我剛才開局前還好奇偷偷靠近嘣嘣試著掐了一下——
我敢打包票,林正英對付殭屍都沒它硬。
好戲在前,我已經管不上什麼規則了,趕緊扯下眼前的布。
我看見嘣嘣在他們沒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到了那三個傢伙後面,把手絹撕成了三份還都穩穩地落在了他們身後。
然後嘣嘣竟然在下一秒就閃現到了原位!
靠,原來嘣嘣是通關利器啊!!!天助寧也!
連槍聲都沒有,那三個人直接消失了。發號施令的沒了,那些工具人也由我們折騰了。
最後一聲槍響後,系統彈出提示:
【恭喜玩家蘇寧成功通關!透過過程中,你做出了三次正確選擇,獲得3000*3=9000經驗和1000金幣;由於掌控者被意外毀滅,額外獲得5000經驗。】
在我沒來得及高興的時候,下一秒嘣嘣就咚的一聲倒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