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垠州是大周皇族原封之地,現在自然成了龍興之地。每年上元、中元,皇帝都會派宗室、大臣去垠州祭祀。這件事一直都是派宗室中的不怎麼顯要輩分又高的人去,為什麼這次會讓端王去呢?
瑤光想起上次李嬤嬤說的太妃是如何給氣病的,心想,莫非……回原單位多看看老領導是沒問題的,而且我還欠著老領導觀音圖呢,但是——“你還是不願娶側妃?”
端王忽然笑了一下,“不願。側妃不願,正妃也不要。”
瑤光在心裡嘖嘖嘖,那你當初娶林紋幹什麼呀?
大概是她沒掩飾心中想法,端王瞧了她一眼皺眉道:“我以為你明白。”
“嗯?”瑤光一肚子緊張,老天鵝呀,你可千萬別跟我說什麼“但為君故,沉吟至今”啊!
端王轉過頭看著空中若隱若現的彩虹道:“你出家後,我去鐵鈴寺住了一段時間。我漸漸醒悟,原先我痴戀的,其實不是韓瑤光,甚至不是她的色相,而是自己心中的執念所成的虛妄。”
他沉默了片刻繼續說,“我既不曾和她一起去看上元燈火,也沒有一起賞過花,什麼都沒有。哪怕像一對農家的愚夫愚婦一樣一日三餐同起同坐,都沒有過。她也不曾和我深談過。說是怨偶,都有些誇大其詞。細究起來,我其實根本不認得她。”他苦笑,“當然,她也不認得我。既然都不認得,我所戀慕執著的又是什麼?她憎恨厭惡的,又是什麼?”
“因為我的執念,她失去了她所想要的‘自由’。這實非我所願,可我也不知該如何收場。她,好像也不知道。”
瑤光默默無語。她可以出家後繼續畫畫,但韓瑤光版即使做了女道士,也無法繼續跳舞。大周皇室不會允許。不管願不願意承認,她和她都得接受一個殘酷的現實,那就是,在這個時代,即使是國寶級的舞蹈家,即使成了國家公務員享受俸祿,但舞伎依然是不體面的職業。就和商人一樣。
他停了停,嘆息道,“唉,經過這場痴纏怨恨,難道我還堪不破?若我另娶,既是辜負了我自己這場經歷,更是辜負了她這份慷慨就死的氣度膽魄。我若再娶,必定要娶一個和我意氣相投心靈相通的人。”
他忽然不掩嘲意地笑,“只是,這世道講究夫婦相敬如賓,婚前見上幾面說上幾句話都是長輩開恩,從何而知意氣是否相投,心靈又如何相通?世人娶妻又是為了什麼?男主外,女主內,若不是還可以生育後代,細究起來,尋常夫婦,與縣丞與他的師爺、管家有何分別?我很需要人幫我管家麼?我自己不會管還是管得不好?大丈夫修身、齊家、平天下,我南疆都平了,不能自己管家?大周宗室子弟眾多,多到德宗幾次頒佈政令修改襲爵宗法,我死後還怕祖宗少了香火供奉?若說娶妻生子是為了養兒防老,嘿,早生了幾十年都沒能養活好自己,如何指望子孫能養?我這般人物,就算沒有娶妻生子,老了也有大把人要給我盡孝!”
他這番見解在這個時代妥妥的是離經叛道,即使在9012年,好多人也不過是“什麼年紀該幹什麼”就稀裡糊塗隨大流相親結婚,至於生子,生都生了,還能塞回去嗎?湊合養著吧。
可瑤光卻很認同他這份“超前”的想法。她見過太多婚姻結束,她父母的也早以失敗告終。婚姻制度在她看來更接近於單純的法律關係,而夫妻,則像是合作關係,如果不能繼續雙贏,應該及時終止,以免誤人誤己。
可越是認同端王的觀點,她就越難受,胸腔裡像有怒濤在噴湧拍打——自從看破端王其實愛煞了韓瑤光後,她就假設過,假如——假如韓瑤光1.0願意放下成見去了解,不,哪怕是去觀察端王的言行呢?她就會發現自己根本用不著用那麼激烈的手段來獲得“自由”,他很可能是這個時代為數不多的可以和她進行某種意義上的平等對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