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節(3 / 5)

其中一匹還拖拽著一個屍首在路上溜躂,又在路邊林子裡找到一具屍首,馬匹數和人數都合上了。

等把人馬都弄回了縣衙,仵作檢視過後說,“大人,確是鈍器擊傷。”再看這幾個人,蒙面的布一拿下來,看著都不像山匪,馬匹上也都帶著棍棒,卻沒有刀劍弓箭,連一把菜刀都沒。

縣令踢了一腳屍體,冷笑道,“好賊子!倒是熟知我大周律令。哼,你們誰聽說過路匪打劫連一把菜刀都不帶的麼?”

按照大周律,刀劍弓箭都是管制性武器,只有政府許可的鐵匠鋪子才能打製,私自打製被發現了可是抄家滅門的大罪,故此,一般百姓是沒有刀劍的,農家獵戶去買鐵箭頭,也要拿上籍書才能買到,誰買的,買了多少,什麼時候買的,全都要在鋪子裡記錄。

如出了命案鬥毆,若是有鐵器傷,那麼就是蓄意傷人,罪加一等,要是棍棒打的鈍器傷,大多會判“激情殺人”。很可能最多判個流刑,說不定還能花錢贖罪。再看他們帶的棍棒,個個沉重,一揮之下能斷人骨骼,顯然是有備而來。

由於那個“活口”一個字沒來得及說就嚥了氣,什麼也沒審出來,蒲縣縣令小小七品官,治下一氣死了六個人,只得等天亮之後把案子報到京兆尹那裡去。

王順也沒閒著,他一早拿了瑤光的信就套上車去了王府,先送上信,就坐在內院大門外等著。

沒等太久,李嬤嬤著急忙喚地走出來,親自來問發生何事。

王順不敢隱瞞,把自己看到的一一如實說了,後面發生什麼他沒見,但聽小廝婆子們說了,韓良娣大展神威,有如曾祖韓國公子附體,拿著兩根轎槓把一干歹人都打跑了。

李嬤嬤聽得心口直跳,一疊聲地念佛,“我的天!天子腳下,太平地界,怎麼竟遇到這種事?你主子現在可好?”瑤光信中當然是報平安的,她倒是不想讓太妃知道這事,萬一太妃一聽覺得外面不安全召她回王府怎麼辦?可是打死了六個人呢,又這麼多人看著,不報是不可能的。於是就輕描淡寫把事說了。

王順忖度著答:“娘子當時像是有神靈相助,待歹人一跑,就癱軟了,昨個歇在小陳莊。回去飯都沒吃就睡了,今兒早上叫奴才來報信時,我瞧她還好,只是聽王媽媽說,兩個胳膊都抬不起來了。大概是脫力了。王媽媽今兒本是要來的,可她腳扭了,立不起來,良娣一向體恤小的們,便不叫她來了,還有一個秦婆子,是昨天一起跟著的,她從沒在王府服侍過,小的不敢令她來嬤嬤跟前回話。”

李嬤嬤急急地回了春暉園跟太妃回了話,太妃雖知道瑤光此時早已無礙,還是心驚肉跳,玉版等人忙安慰,“可喜良娣是有佛祖保佑著的!這不有驚無險嗎?”一面又趕快取了疏散通氣的藥油給太妃塗了,按摩一番。

等太妃安下了心,李嬤嬤才叫了跟著王順來的秦婆子進來太妃房中,細細地又問了一遍昨天遇匪的事情。

知道瑤光嚇得噩夢連連還發了燒,太妃焦心起來,忙叫王府管家火速去太醫院請了劉太醫,待會兒跟王順一起去綠柳莊。

太妃長長出口氣道,“那孩子哪裡知道鐵鈴寺呢?還不是我說了一句,她才去的。若是出了什麼事,可不是因我之故害了她性命?”細想來,必是瑤光聽她說鐵鈴寺的觀世音像傳神,想去觀摩了畫觀音圖給她,這才去了。

太妃越想越是後怕,又是驚懼又是後悔,轉而又大怒,“蒲縣縣令是做什麼吃的?好好的地方如何出了路匪?難道是有什麼大戶兼併土地,迫害佃農,叫人活不下去了?”

李嬤嬤勸道,“這事自有人操心。王順已報了案。況且還有個活口,不怕抓不到那兩個逃脫的。但王順說,瞧著不像路匪,騎的馬穿的衣裳都是好的。”

太妃略順了點氣,按下心中疑惑,跟李嬤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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