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的香氣撲鼻。
方彥說:「我們傍晚下來來這裡吃飯好不好?」
裴遠的腦子還沒有反應過來,嘴裡的話就已經說出口了,「我覺得我們晚上可以去吃烤紅薯。」
說完後,裴遠反應過來,忍不住咬咬嘴唇,心裡有些擔驚受怕。他怕方彥會不高興。
不過他的情緒方彥完全沒有感知到,他看著手上的羊肉串,咬一口,嘆息道:「是不能大魚大肉,你說得對,晚上吃烤紅薯好了。」
「不然辛辛苦苦兩三個月,一朝回到解放前。」
他說著一手拉著裴遠,一手把著羊肉串,走過這個香味勾人的地方,「快走快走,這裡的大師傅肯定手藝不錯,太香了。」
裴遠被方彥拉著往前,青石鋪就的路上,方彥拉著他,手裡有羊肉串,往前走著。裴遠看著他胖胖的身型,眼睛有些發熱。
周圍其實有好多人的。
可是方彥絲毫不在意那些人的目光,他握著他的手,帶他穿行在人群間,走過這最後一點路,往山上石階邁步。人就稀少很多了。
除了胖一些,方彥真好啊。
裴遠忍不住想著。
如果,真的要問他,方彥哪一點最打動他,那麼很多很多的優點中,這一點絕對脫穎而出,那就是——擔當。
好有安全感。
方彥倒是不知道自己在裴遠的心中,形象高大。對他來說,什麼有責任感吶、擔當吶,都是基操。作為一個28歲的成年人了,既然饞別人的身子,喜歡人家,和人家在一起了。那麼,就是要好好的護著他愛著他,這是一個男朋友、一個老公應該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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