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來者不善(2 / 3)

事情,生怕自己落後,顯得不如其他人訊息靈通。

熱沃只是個小鎮,如果一個人在這裡生活超過三十年,便至少能認識鎮上超過五分之一的人。因此當克雷頓提到自己在河邊撿到一些東西時,只是稍作描述,甚至還沒有把它們拿出來,就立刻就有人報出其主人的名字。

只有釣竿除外,在熱沃有不少人喜歡釣魚,而魚竿這東西則少有特徵。

很遺憾....對於克雷頓來說很遺憾的是——大部分物品的主人在丟失掉它們之後都有回家,沒有從此失蹤的人。

而刨除了這些可能性後,他們又提到了被教會帶走的那些“病人”。

“病人”的數量出奇的少,只有四個,並且早在城裡的聖職到來之前,他們的病情就已在鎮上廣為流傳了,但僅是一些身體上的變化,並沒有惡性襲擊事件出現。

而在之後,人們就像今天這樣圍在路邊目送他們被聖職和軍人們帶走。

於是朱利爾斯提出的失控可能性也被排除了。

至於槍支,這和克雷頓原本的理解就沒有出入。

鄉下地區的槍支來源非常廣泛,城市人或許會相信某位知名槍匠,或者從知名的槍械公司進行持槍的申報和購買,但鄉下人全然不管這些。只要在三十碼內能準確控制子彈的落點,那麼這把槍對於他們來說就是合格的。

6個先令就能換一把燧發手槍,而單身的小夥子一兩個月就能湊到這麼多錢,因此槍支在熱沃屢見不鮮,是最不容易識別主人的事物之一。

克雷頓倒想給酒客們看看自己撿到的那把壞槍,但他發現自己把它忘在尹恩·拉撒路哪兒了,在廣場時沒有討要回來,這則失誤讓他很是懊悔。

這些話題在酒客中倒是漸漸引起了一陣風暴。

“要是那個狼人也會開槍,那我們該怎麼對付它?”一個青年突發奇想。

旁邊的酒客紛紛笑起來,其中一位抬了抬酒杯:“狼人可不會開槍,它們的腦袋裡只想著吃肉喝血,哪裡能操作這麼精細的玩意兒,您說是吧,貝略先生?”他朝著外鄉人徵詢意見。

克雷頓·貝略僵硬地笑了笑。

他看到朱利爾斯藏在人群中笑得很大聲。

另一名酒客反駁了回去:“怎麼就不行了,要我說,這個狼人這麼狡猾,未必就不會用槍,指不定它騎馬的技術也比你強。”

他前半句時還很嚴肅,說到後面卻掩飾不住笑意,自己先哈哈大笑起來,周圍人也立刻因為這個成功的調侃鼓掌慶祝。

與之相對應的,克雷頓更尷尬了。

他衷心希望這些陌生朋友不要再開這種狼人玩笑了,但事與願違。

又一個離奇的問題被提了出來。

“可是狼人沒法在白天變身,難道它要在夜間騎著馬兒,揹著獵槍在小路上來去嗎?”

“這聽起來像個治安官。”隔壁桌有人這麼評論。

知道在座的狼人底細的朱利爾斯已經趴在了桌上,肩膀聳動個沒完。

克雷頓的臉色則漆黑得無以復加。

這一桌最老的紳士緩緩開口:“沒錯,它就是會在這樣的夜晚騎著馬來到我們的鎮子.....”他眼睛瞪得像銅鈴,嗓音低沉富有磁性,看起來就是特別擅長講故事的那一類人,只是一開口,就將狼人以外的人注意力都吸引過去。

“它會拿著提燈,在獸棚裡挑選自己看上的肥美羊羔,甚至奴役我們忠實的看門犬為它放風.....但在今夜,有一種比羊羔更肥美、還經過鹽與酒醃製的生物正聚集在一起,讓它轉換了目標——那一對黃亮森然的狼眼啊,正望向這裡!”

這個故事很好地調劑了氛圍,人們再次鬨堂大笑起來。

克拉達——克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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