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出名,有人看,大火,試幾個月,發現沒人看,就離開了。
我寫小說不是為了什麼,而是不為什麼,就像吃飯喝水,想,便行動罷了。
所以...為什麼總是有人拿我的吃飯喝水,業餘閒散去和那些想賺錢,想大火的書比呢?
這有什麼可比性嗎?這就還好像老師聽說你在學畫畫,那麼好,有什麼繪畫比賽都讓你報名,哪怕你只是剛開始學,也會讓你報名。
我的一個朋友就是這樣的,他花了近萬元去學畫畫,只是興趣愛好而已,想畫自己想畫的東西,而不是為了賺錢。
興趣愛好被人拿去和專業技能做對比這種情況,似乎還挺多見的,只不過有些啼笑皆非罷了。
對了,作為一個業餘的閒散作者,我還真進過廠,一個月賺差不多3000左右,確實比寫小說賺錢,家裡為了讓我吃苦特意送去廠裡的。
得出結論:只要你肯吃苦,那就有吃不完的苦。
苦難不值得歌頌,就像吃苦並沒有讓我覺得有什麼,當然也可能是不夠苦吧...但是能不吃苦的話,為什麼非要體驗一下吃苦,這點是我想不通的。
我感覺這個世界上就不存在不浪費時間的事,只是看人怎麼想而已,比如你覺得不浪費時間,但我覺得浪費時間一樣。
反過來也是一樣的道理,我覺得不浪費時間的事,總有人覺得浪費時間...唉...麻煩死了。
問題在於,這麼說的人有點多,吵到我的眼睛了...開個玩笑~我純粹沒靈感了所以用自己的現實生活取材罷了。
如果說,我寫這本書是在浪費時間的話,那還有什麼行為是不浪費時間的呢?
那些覺得我浪費時間的人,浪費時間來說我,這並不會讓我覺得自己在浪費時間,只會讓我覺得,說這話的人連活著都是在浪費時間。
...哦~我想起來了,有一件事讓我覺得浪費時間,那就是【交流】,當然不是所有的【交流】,而是和那種十句話裡,有三句謊話,兩句梗,四句不知道說在什麼,一句髒話的人交流。
或許我只是無法理解吧,我是一個正常人,並且有時候因為一些巧合會覺得自己是一個天才。
逆天的事我還是見識少了,畢竟正常人哪會接觸那麼多逆天的人,我暫且無法習以為常罷了。
也有可能因為我是天才而天才是不會和世俗妥協的。
作為一個業餘的閒散作者,妥協是不可能妥協的,畢竟我有的,不止小說。)
故事結束,林唯我喝水。
“所以這夢哪裡吵得要死了?”貓貓不理解。
“因為我是一個有素質的人,所以那些髒話我就不說了,你自己想象吧。”
林唯我聳了聳肩。
“切~我才不要。”貓貓拒絕。
“那就不浪費時間好了~”
林唯我輕笑一聲開始了...“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