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也不會感到尷尬和無聊。
請的幾天假到了,溫祈躺在酒店床上,手裡的手機已經被他握的發燙,那條簡訊改了又改,一個個字讀了很多遍,從最開始的找藉口檢查錯別字,到現在的放棄自己被莫名情緒淹沒。
腦中一直浮現少年的身影,溫祈苦惱的嘆息,慎重考慮,他想,還是再等等,確定自己到底怎麼想的。
c市另一個區,沈默在看書,手機放在旁邊,一直沒動靜,他按了按眉心,對溫祈的理智表示讚賞,之後就是對自己計劃失敗表示悲哀。
自從溫祈離開c市後,他們之間再也沒有交際,也沒有透過電話,在群裡都隱身或者潛水,彷彿那些天的朝夕相處真的沒留下一點痕跡。
沈默每天都很忙,他發現自己隨便寫的一章,告訴所有人那篇文無法再寫下去之後,讀者反應極為強烈。
不知道那些讀者是男是女,生活在哪個城市,做著什麼,一切都不知道,但是隻字片語間的鼓舞卻能讓看到的人莫名的感動,這大概就是文字的魅力。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在無法面對面的情況下,有時候得到的感覺或許會更真。
兩天後,沈默按照自己以前寫記錄資料的風格,重新開了一篇文,寫了5000多個字上去,沒想到效果比自己預料的要好太多。
沈默打字的時速基本3000到4000,所以每天一章上去對他來說並沒有什麼壓力,那篇文是挖墓的,主要是他以前研究歷史的那些知識。
他會跟文下的考據黨討論,這對他來說,是種享受,就像是在課間跟學生在一起。
比較麻煩的是,沈默最近才瞭解到一篇文想上架還需要滿足資料要求,以及字數達限,這麼說,他必須得寫二十多章才能看看要不要再繼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