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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吧,我就說他情緒散得快,根本就不需要我提心弔膽一上午。

「對了,運動會的獎品是什麼啊?」他夾了一筷子青菜放在碗裡,抬頭問我。

我比他吃得快,正坐在對面等他:「兩個印著學校logo的筆記本,特別醜,你要嗎?要的話給你。」

「我才不要。」他斬釘截鐵地拒絕。

我猜他也不要,他是死要好看,對不好看的東西向來不屑一顧。

那天回教室之後,我心底之前的那種想法又開始不安分地蠢蠢欲動:會不會是我搞錯了,其實邊巖是喜歡我的?

我同桌之前說,如果懷疑一個人喜歡你,那就想想他為你做的事情是不是獨一無二的。

那……他會翹考陪劉楊方嘯跑八千米嗎?

陪方嘯應該不會吧,畢竟方嘯本來就很能跑。

那陪劉楊呢?

我直覺不會,但怕自己又在自作多情。

那天他剛跑到我身邊的時候說,他是在教室裡聽到操場的聲音太熱鬧,實在坐不住才跑出來的。

或許是真的呢?

他坐不住,然後想起劉楊正在操場跑八千米,就索性跑出教室陪劉楊一起跑了幾圈,似乎這樣解釋的話,又是有可能的啊。

還有,如果他是專門為了我跑出來的,他為什麼不直說,而要找個藉口呢?

如果他喜歡我,那我喜歡他這件事,應該很顯而易見吧。

而且,那天他確實看了喬易夏足足二十分鐘,如果他不喜歡喬易夏,他為什麼要盯著看那麼久呢?如果他不喜歡喬易夏,他之前的那些反應又怎麼解釋呢?

唉,自從那次從邊巖宿舍回來之後,我覺得我都快變成偵探了,我以前哪在乎過這些小破事啊,現在居然學會了分別從正向反向推理,還同時學會了證偽。

喜歡邊巖真是一件費腦的事情啊。大概再喜歡他一段時間,那些數學證明題對我來說也不再攻不可破了?但願如此吧。

不過,自從邊巖住校之後,我開始有了新的盼頭:八中隔一週休一次週末,而邊巖由於平時在校園裡用不著腳踏車,休假那周的週五晚上和下週一早上都由我們仨載著去上學。由於我和他住得最近,他自然而然就坐在了我的車後座上。

我開始無比熱切地盼望週五下午的到來,雖然那意味著又要完成堆成小山的週末作業。連週一早晨都變得沒那麼令人不爽了,他坐在我車後座的時候,我生平第一次體會到了什麼叫「一天之計在於晨」。

我時常回想那段近半個小時的路上我們在說什麼,可常常什麼都想不起來。大概是些很無聊的事情吧,但我卻記得我們總是說得很開心。

當然,有時候我們也不說話。不說話的時候,我就開始唱歌。不謙虛地說,其實我唱歌還蠻好聽的,初中舉行班班唱活動的時候,我還當過男生領唱。

有時候我會一首接一首地低聲唱,而邊巖在我唱歌的時候也總是很安靜,想到後面坐著邊巖這個聽眾,我腦子裡的曲庫就變得源源不斷。

有時候唱完一首歌,我會恬不知恥地轉頭問他:「好聽嗎?」

他的回答永遠只有一種:「好聽啊。」

我一高興,裝作寬宏大量地朝後一揚手:「那批准你點歌了。」

他喜歡聽周杰倫的《彩虹》,總讓我唱這首。

我就低低地唱給他聽,唱「為什麼天這麼安靜,所有雲都跑到我這裡」,唱「也許時間是一種解藥,也是我現在正服下的毒藥」,還唱「看不見你的笑我怎麼睡得著,你的身影這麼近我卻抱不到」。

有時候也唱《七里香》,「秋刀魚的滋味貓跟你都想了解,初戀的香味就這樣被我們尋回」。

開始的時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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