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當然也知道嚴烈護著她,不會想讓她跟林修見面。
但她是季雲晚。
不是一個只需要被人保護的女人。
「知道瞞不過我,以後就少瞞著我,無論什麼事情都來跟我商量就好。」她平靜的說道:「你知道的,我什麼都不怕。」
「如果我說,我怕呢?」
「你害怕什麼?」季雲晚問:「你不也一樣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人?」
怕你受傷,怕找不到你,怕有人在陰暗處凝視你,怕你永遠那麼無所畏懼的面對一切。
嚴烈嘆了口氣:「今天就先好好休息吧,我回去了。」
幫她放下東西之後,嚴烈就出門了,季雲晚想起他之前說就住在樓下,自己只要用力踢一下地板他都聽到,頓時感覺到心安很多。
哪怕安保再厲害的住所,也沒有這裡能讓她有這麼足的安全感了。
正當她收拾了差不多,洗了個熱水澡,又換了一身舒服點的衣服之後,嚴烈忽然打了個電話過來,「還沒睡吧?」
季雲晚:「沒有,怎麼了?」
嚴烈:「沒睡的話,就下來一趟吧,帶你認識個朋友。」
「嗯?朋友?」
「對,一個小朋友。」
季雲晚有些訝異,嚴烈竟然在這個時候,要跟她介紹朋友?按道理來說,這個時候他應該會儘量讓她避免接觸陌生人才對,而且剛剛還說讓她好好休息。
而且特意強調是小朋友?難不成是他朋友家的小孩子?
嚴烈說:「放心吧,不會讓你辛苦的。」
季雲晚雖然有些狐疑,但也沒拒絕,說:「行,你等我一下,我馬上下樓。」
「嗯,穿的舒服一點就行,就在樓下走走。」
於是季雲晚就穿著一身毛衣,踩了個運動鞋就下去了。
但她在樓下沒有看見嚴烈的身影,正在季雲晚四處張望的時候,身後突然傳來一個聲音,「在這裡,雲晚。」
季雲晚轉身一看,嚇了一跳:「呀!」
腳下一隻毛茸茸的動物,正在她腿邊聞她的氣味。
是一隻漂亮又威風凜凜的德牧,被嚴烈牽在手裡,非常禮貌的在她腳邊輕輕嗅著她的氣味。
而嚴烈身上也穿了個毛衣,下身是舒適的家居褲和運動鞋,就像她一樣,一手插在褲兜裡,一手牽著德牧,笑吟吟的看著她,「害怕嗎?」
德牧毛茸茸的大腦袋歪了歪頭看著她,季雲晚忍不住笑出了聲。
怎麼會害怕呢?
季雲晚其實非常喜歡狗。
西方科學家曾經的一項調查令很多人都十分震驚——地球上最深厚的感情,排在第一位的是狗對人的感情,其次才是父母對子女。
很多人都曾見過主人去世時在原地等候主人一直到死的狗,也見過流浪漢身邊不離不棄的小狗,狗對人的感情永遠都是真誠而熱切的,哪怕與主人分開僅僅一個小時,它們也會興高采烈的像是期盼了你無數個夜晚一樣朝你狂奔過來。
只要你肯願意輕柔的去摸一摸它們的小腦袋,它們就會喜歡上你,而且很快,這種喜歡就會發展成熾熱而忠誠的愛。
沒有養過狗的人,永遠不會理解這種感情,自然也懶得去理解,而季雲晚是養過狗的,正是因為她體會過這種感情,也與這份真誠炙熱的愛分別過,才再也沒有養過。
此時此刻看著嚴烈手中牽著的德牧,季雲晚心裡又驚喜又有些忐忑:「這是誰的狗啊?」
「是我之前撿的,後來送到軍犬基地,因為之前有些傷病原因,提前退伍了,目前在我一個朋友家養老,就在咱們家樓下。」
既然是軍犬,那必然是既有能力又聰明乖巧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