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權和金瞳不知道巫火和烈到底哪根筋不對,忽然就當著眾人提出要歸附長河部落,當然,他們也提出了一些要求。
首先一點長河部落要將他們部落的人一視同仁,他們雖然是來歸附長河部落的,但並不意味著他們就要比長河部落的人低一等,長河部落的居民有什麼,他們就要有什麼。磚瓦房、地窖、小崽子們讀書的機會等等,他們統統都要有。
大石部落的條件不難滿足,但巫權也提了一些條件,其中首先一點就是抹去大石部落族人身上的圖騰,重新繪上長河部落的圖騰。
至於大石部落的大巫巫火,巫權倒是沒有難為他,不像某些部落,如果舉族歸附,會首先殺掉歸附部落的大巫和大巫血脈者,以此徹底斷絕歸附部落的精神傳承,防止將來他們生出叛心。
巫權不光保下了巫火和他幾個弟子的性命,還允許他們擔任部落祭司一職,運用自己的巫力給部落的人看病、祈福、舉行喪葬儀式等,部落會按照他們的巫力不同、貢獻不同,予以報酬。惟獨一點,他們不能再像過去一樣參與部落的任何決策。說白了,就是剝奪了他們原來的‘政治權利’‘政治地位’,讓他們成為單純的巫醫為部落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