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上一關剛剛好淘汰了兩個身登“悟”字的修士,這樣一來,這裡的殺道蒲團就很好分配了,孫豪等沒有被淘汰的“悟”字修士,自然再度登上了殺道蒲團,開始悟道。
又因為兩個光門都有機會進入下一關,殺道蒲團的重要性就降低了許多,其他修士雖然心存不滿,但是也勉強接受了這個現實。
登上這個悟道蒲團,孫豪的心頭,自然浮現出了剛剛審判的這個案件的領悟。
殺?還是不殺?
最終,孫豪雖然沒有做出選擇,但實際結果卻是:“不得不殺”。
那麼,為何如此呢?
大夏乃是人族第一個一統的帝國,立國之後,立有“禹刑”,“夏刑大辟二百,臏刑三百,宮刑五百,劓刑各千……”,律法,乃是約束脩士及常人而設,如今的宗門,發展千萬年,也大多沿用了古刑法的一些規定,比如不準同門相殘之類的規定,都是從大夏律令之中演變而來。
律令之所以設立,在於規範修士或者是凡人的行為,保護整個人族的社會秩序。
四位修士之所以會死,之所以被斬,無他,死於禮法之下。
禮法,乃是大夏立國之根本,其嚴肅性,其權威性不容質疑,如果此四名修士不斬,禮法威嚴何在?如果此四名修士不斬,必然引發情與禮法之間的有一場巨大爭論,人族是以情治國,還是應該以禮法治國,這是一個永遠爭論不休的話題。
歷史的實踐告訴孫豪,家有家規,國有國法,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人族要想繁榮昌盛,就必須維護禮法的嚴肅性於權威性。
是故,孫豪才有棄權而實際是斬殺四人的決斷。
此四名修士,殺之於法!為禮法而亡。不禮之人,殺!
孫豪明悟:殺之,也是大仁大義也!
明悟之後,孫豪透過“悟”字光門進入第三個幻境。
第三個幻境之中,孫豪搖身一變,變為了漢水河邊的一個漁夫。
京華有個商人過河時船沉了,他抓住一根杆大聲呼救。孫豪所化漁夫聞聲而至。商人急忙喊:“我是京華城最大的富翁,你若能救我,給你一百兩金子”。待被救上岸後,商人卻翻臉不認帳了。他只給了漁夫十兩金子。漁夫責怪他不守信,出爾反爾。富翁說:“你一個打漁的,一生都掙不了幾個錢,突然得十兩金子還不滿足嗎?”漁夫只得怏怏而去。
不料想後來那富翁又一次在原地翻船了,又在河水之中大聲呼救,孫豪所化曾被他騙過的漁夫恰巧又在現場:“他就是那個說話不算數的人!”
救還是不救?
不救,商人就會淹死,不救等於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