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最拉風的車,當場簽約,用現金付清頭期款九萬日圓。
而後,他開著這臺新車,載更多的客人來店裡上班。
此時的他,在歌舞伎町,也算是小有名氣的人物了──雖然這還不是他最紅的時候。
「勝也,我是真的愛你,」坐在他副駕駛座的女子說道:「我的戶頭裡還有叄千六百萬日圓,我已經打算買房子了。你可以不要工作,我來工作就好……」
「說什麼傻話呢!」
車子已經開到店門口。
勝也熟門熟路地開啟車門,走下車,將鑰匙交給少爺,為坐在副駕駛座的女子開門。
牽著她的手下車以後,他摸摸女子的頭,「我怎麼可能讓我心愛的女人出去賺錢養我呢!」
兩人勾著手,一塊兒走入店內。
「買房子的事,只要你想要,就去做吧!可以跟繪里奈24小時住在一起,也是我夢寐以求的事。但是工作的事,至少要等到我存到一定的數目……
「我住在老家的爸爸還在因為中風的緣故住院,妹妹要讀大學了,更別提我住在療養院的老媽了……他們都急著用錢,我答應你,只要我存好錢,就不繼續做這一行了。我會和你結婚,好嗎?」
「勝也,我就說了,要我做什麼樣的工作都可以,你的家人需要多少,就由我來出就好了。求求你別再跟別的女人在一起……」
勝也並沒有再回話。
兩人在位子上坐下,勝也立刻拿起桌上的酒單,問道:「繪里奈,今天想喝點什麼?」
「只要今晚你不必再去陪別的女人,點什麼我都可以。」女子回道。
勝也便招來少爺,對他說道:「先幫我做香檳塔,做塔的期間,上一支幹邑──對了,皇家禮炮21年,店裡還有吧?」
※
繪里奈為勝也提供至少四成的業績,這讓本來家境富裕的繪里奈散盡家財,甚至被從家裡趕了出去,還與父母斷絕關係。
為了留住繪里奈,勝也答應與她同居。
期間,兩人不分日夜地激烈性愛著。
直到繪里奈懷孕,她說:「我肚子裡已經有了孩子,因為是勝也的孩子,所以我不想要拿掉。但是,也因為有了孩子,我已經無法繼續陪酒了,這樣對孩子不好。」
「繪里奈真是辛苦了。也對,喝酒對你的身體,還有小孩子都不太好呢。」
家中,兩人躺在床上,勝也將繪里奈溫柔地擁入懷中,「我有認識的店,粉紅沙龍,或是泡泡浴,你有興趣嗎……?普通的風俗店,我也不排斥就是了,只是賺得不多。」
某個夜裡,就在勝也準備要出門上班的時候,繪里奈拿起廚房的菜刀,對著勝也狠狠地刺了一刀。
這一刀,刺得著實不淺,讓勝也在鬼門關前走了一回。
若非他奪門逃出,直接倒在大街上的血泊裡,嚇壞了眾人,救護車火速趕來,他可能就死了。
「富家千金為愛變成風俗孃,得不到男公關的心,就要他的命」成為當日的頭條新聞──如同悟史所言,勝也「紅」了,紅得發紫。
繪里奈入獄服刑的期間,勝也康復以後,本來想再回到原店裡上班。
「你害得我們店裡也上了新聞,你為我惹的麻煩還不夠多嗎?」
負責人說道:「作男公關的態度,就是作人的態度。適可而止就好了。就算那個女人本來就是神經病,你也應該具備一定的眼光,不要招惹神經病。這難道不是常識嗎?」
「老闆,請你再給我一次機會,我會改進的。」
勝也在書桌前土下座。
負責人翹著二郎腿,坐在董事長椅上,緩緩吐出一口煙,「當初是我看走眼了,我想,你沒有作男公關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