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第一千次讀,仍然感動得落淚,一直覺得「麥」比「蒼」好看,純粹私人意見。
每當心情波動,最好寄情於一本熟悉而精彩的小說,不用費許多神而可以將心思暫寄。到六點鐘,眼皮支援不住,搭下來,睡熟。
鬧鐘像嘩鬼似的響起來,我大聲呻吟跳起來,遲到,我要遲到了。睜開酸澀的眼睛,才發覺自己穿著大衣球鞋躺在床上。而且是星期日。要命。
我伏過去照鏡子,眼睛紅絲滿布。
父母已經起床,母親聲音細細。
「沒多久就回來了……約大半個小時。我瞧得沒錯,文思是規矩人。」說的明明是我。
父親說:「唉,這些年,看她也受夠了,無論如何總得支援她。」
「他倆看情形也快了。」
父親在喉嚨裡發出一陣聲音作為回答。
我趁這機會推門出去,「可有粳米飯油條?」
「神經。」是媽媽愉快地回答。
我吃了麥片雞蛋再往床上躺,翻來覆去。紅光滿室,可怎麼睡呢?」
起身出門去找文思,緩緩踱到他寓所樓下,那種三層樓的舊房子,因救火車上不了狹而斜的小路,因此逃過拆卸的命運。我站在他樓底下往上看。
走了近一小時,氣喘,一身汗,但又猶疑著不好上去。
也許他有朋友在,碰見就自討沒趣了。
我坐在低石欄上搓著手。
即使結為夫妻,也不等於我屬於他,他屬於我,骨血相連。他還是有他的自由,而我也應當保留自我,互不侵犯,互相尊重。這麼大的道理下,使我不敢上去拍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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