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合同裡都有說明。
羅貝在帶她往家裡帶準備籤合同的時候,瞥到了一直跟在她身旁的小男孩。
現在天氣涼了,小男孩穿的褲子明顯短了很多,露出腳踝,運動鞋也是髒髒破破的,頭髮也有一段時間沒剪了,最關鍵的是,他正穿著單薄的長袖。
羅貝遲疑了一會兒問道:“陳小姐,這是你兒子,對嗎?”
陳小姐面色有些不自在,雖然不耐煩,但還是點了點頭。
羅貝更是懷疑,她跟江司翰對視了一眼,都從對方眼裡看到了不解。
媽媽愛美也就算了,可這麼冷的天,給孩子只穿這麼一點,而且褲子明顯短了,總感覺不正常。
羅貝也看過不少人販子的新聞,雖然這個陳小姐看起來並不像是那種傷天害理的人販子,不過還是要多留一個心眼……
思及此,羅貝說道:“是這樣的,我們社群都要登記租客資訊,一般帶孩子的話,都是要提供親屬證明的。”
作者有話要說: 謝謝小夥伴們投的地雷麼麼噠~
☆、012.
陳小姐一聽這話就炸了,“你這是什麼意思?你難道以為我很想帶著他嗎,沒有他的話,我的人生不知道會強多少倍,說真的,最希望他被人販子拐走的人是我才對!”
羅貝江司翰:“…………”
她趕忙看了一眼在一旁的小男孩,見他臉上沒有什麼情緒,在放鬆之餘又不免心驚。
小孩子其實都很敏感,聽到媽媽說這種話,不可能不受傷難過,可他一點反應都沒有,這代表著這種言語上的傷害對他來說已經是家常便飯了。
雖然說羅家現在只有祖孫兩人,可羅貝的童年非常幸福,她的父母雖然後來很不負責任,直接捲款跑路,可她記得,無論是爸爸還是媽媽,都很喜歡她,他們還在家的時候,對她總是關愛有加,可能他們最愛自己,但也同樣愛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