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我有誠意,你慢慢總會愛上我。」
我笑:「你很樂觀。」
他不但不生氣,還給我一個鬼臉。
我的心軟下來。
「追求到了又如何?」我問。
「結婚,婚後你可以在家中煮飯洗衣服,明白嗎?」他逼近我。
我問:「你是否願意住在香港,與我過簡單的生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我們不會有孩子,因為我不信任生命。有空的時候我只看書與看電視,拒絕扮成一隻蝴蝶到處撲著出風頭,你願意嗎?」
「聽上去還不錯,誰煮飯呢?」
「大家吃麵包。」我笑。
「不,」他咆哮:「你來煮。」
「放屁。」我推開他。
張君達住進青年會,開始找工作,天呵,他不打算回去了。
有空的時候,他去打球游泳逛古董店……他很會享受人生,明明是為一個女人來到香港,但是他做得很灑脫,乘機享受人生,這點我佩服他。
每天早上他跑步,下午接我下班,借我的打字機打求職信,他霸佔了我所有的時間,他是個有主見的男人。
正當我意亂情迷,秉森也趕著來了。
他給我看他那份分居協議書。
遲是遲了點,不過他終於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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