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里了,方才見得那殷小姐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二人此時方才顧得浮上水面檢視了孩子的傷處,忍不住冷汗涔涔,只聽無支祁道:“我以前只道人類都是對自己的孩兒關愛有加,遠勝咱們這些被毛戴角之輩,今日方知,人類狠毒之處遠勝妖族啊。那女人雖然沒有半點妖氣,我看比那些食人無數的妖怪還要狠毒,連我都遠不如她。”
雲翔搖了搖頭,由衷嘆道:“人間之愛恨情仇,有時會讓豺狼變作了綿羊,有時卻也會讓綿羊比豺狼還歹毒,你終究入世不深,又豈能盡知?”
說著,他低頭看向了金蟬子那塊被切掉的小腳趾,忽然想起,在原本的小說中,唐僧也是被殷小姐咬去了一個腳趾,說是為了以後相認。如今看來,這又是扯淡話,如果僅僅是為了相認,隨便在哪留個疤也就是了,又何必留下這等傷害?
把一個剛出生的嬰孩切掉腳趾,任那鮮血橫流,在放在木板上拋入長江,不是謀殺又是什麼?自始至終,其實書中早已暗示清楚了,殷小姐根本就是要置唐玄奘於死地啊。
看來,歷史其實並沒有改變多少,只可惜自己一早沒有想到此點,才會失了防範。不過,依稀記得,那殷小姐應該還會留下一份說明唐玄奘身份的血書的,不過看她恨之入骨的樣子,怕是不可能了,應該多少還是出現了一些偏差吧。
想及此處,他心念一動,便將那小小的腳趾撿了起來,小心翼翼地包起來收好。
無支祁奇道:“雲翔,我記得你從來不曾吃人,卻撿這腳趾做什麼?更何況了,剛出生的娃兒,腳趾上又沒有多少肉,又何須如此珍而重之?”
他又哪裡知道,這腳趾雖小,卻是地地道道的唐僧肉啊,以後還不知有多少妖怪會為了這一小塊肉拼死拼活呢。當然,雲翔此舉的目的也並非是為這點唐僧肉,而是另有他用,便隨口答道:“日後我自有妙用,給你說你也不會明白的。”
無支祁撇了撇嘴,便不再說話了,不過此次金蟬子果真被送到了江中,他已是對雲翔佩服得五體投地,自然不會再有絲毫的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