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還是靳邵的生日,張明珠冒著大雨從廠裡趕回來,迎接自己的不是喜悅,而是跟自己的丈夫滾上床的陌生女人。
帶回的小蛋糕被摔得稀巴爛,靳邵就蹲在地上,小手一點點扒堆起奶油,背後掀起腥風血雨,張明珠破口怒罵姦夫淫婦,當著孩子的面不知廉恥!女人火大地將張明珠扇倒在地,靳勇也徹底被惹怒,情婦和丈夫,他們一齊毆辱一個手無寸鐵、淋著大雨趕回來只為給孩子慶生的母親。
那是黃銳再一次在警局裡見到這一家人, 這回是鄰居聽到動靜後報警,那個孩子呢?孩子沒能跑出去,為了護著他媽, 也被打得遍體鱗傷、頭破血流, 母子倆當晚都被送去了鎮上的衛生院。
黃銳去看望倆人, 那也是第二次, 靳邵腦袋和手上都綁著繃帶, 小小一隻就那麼撲通地跪在黃銳面前, 靠雙膝前進去抱住大人的腿,潸潸地求他, 求他把他的媽媽送走。
當時房間裡兩個人都愣住了。張明珠不是沒想過走,她一直在籌謀, 她偷偷攢錢,想有朝一日離開這裡,離開那個噁心的男人,可想到靳邵,想到這棟房子,她又被絆住腳——哪怕家醜鬧到街坊四鄰,大家見了也都個個成了和事佬,本著“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地勸說,日子總是這麼過的, 大家都是這麼過的。
她不停地鼓足勇氣又偃旗息鼓。
她也不知道自己的想法被靳邵撞破過, 垃圾桶裡買了卻又撕毀的火車票, 幾次三番內心糾結翻出來的結婚證, 他看在眼裡,通通都記在心裡。
他才那麼小, 他什麼都懂,生活在他身上割開一道道裂口,他仍然笑著,跪到床邊,去抓住母親顫抖著、僅二十來歲就覆滿老繭皺痕的雙手,說:“我不走,媽媽。”
他說,我不走。
我就在這裡,守著這裡。
黃銳至今也沒想明白,是怎樣的勇氣,能讓一個孩子說出這種話。
他頑強又善良地活著,堅如蒼松翠柏地成長,卻是個連出生都被冠上一種罪孽的人。
那天黃銳步履維艱地走出衛生院,氣到胸腹脹痛,他沒法兒再對這個瘋狂的家庭視而不見。
被關押在看守所後,黃銳妄想與靳勇談判,男人理所當然地叫囂著不肯離婚,說媳婦兒是他真金白銀娶回家的。調解不成,黃銳另外墊出一筆錢,鼓動張明珠準備離開,她搖頭說不能回孃家,靳勇能找來,黃銳就給她買好車票,找自己的外地朋友幫忙尋好她的臨時去處,讓她先走,鎮上人都多少沾親帶故的,婚不好離,先脫離這個環境再論別的。
家裡沒有閒錢,錢都被那個畜生吞了,張明珠能握緊的只有一紙房本,早添上了那時還未出世的靳邵的名字,她臨走之前,把這個東西交給了黃銳,但靳勇不會善罷甘休,孩子是男娃,靳勇不會把他打死了,但也會折磨他,會套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