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你可走不了,還是不要倔,我陪你去跟校長認一聲錯,這事也就算了。&rdo;
以前附中是沒有後進班這種配置的,也是新校長的主意,把年級裡最麻煩的刺頭都丟到一個班裡,不過主要倒不是為了整學生,而是為了整他看不順眼的老師。
這回針對一下慕之雲,也不過就是順帶而已。
十幾歲的孩子,要說作奸犯科肯定不至於,但是在絕大多數老師甚至這些孩子的家長眼裡,這幫學生跟犯罪預備役也差不了多少,抽菸,逃課,混社會,甚至還有在胳膊上紋虎頭的,看著就沒救了。
反正校長,連帶著學校的老師,對這群孩子基本上是徹底放棄了的,那還不如直接把他們圈到一起,免得影響了其他學生的成績。
慕之雲拎著書包,就這麼進了後進班。
她本來其實有點猶豫,要不要直接逃課的,但是家裡做題的氛圍到底不如學校裡好,她已經計算過了,在教室裡做題的效率比家裡要高了五個百分點,如果能坐在明亮的窗邊,那就又能高兩個百分點。
就衝著這七個點的效率,她是不太願意逃課的。
而且傳說中的後進班,看起來其實也還好。
這個班就在教學樓走廊的末尾,門上掛著班級標誌:初二七班,教室裡黑板上也是乾乾淨淨的,教室裡的學生或站或坐,看起來和重點班的也沒太多差別‐‐頂多就是衣服穿得更花裡胡哨一點。
等到慕之雲走進教室的時候,她才稍微感到一點差別:教室裡有人沖她吹口哨。
&ldo;喂,&rdo;吹口哨的那個男孩子朝她喊,&ldo;聽說你是年級第一,怎麼就淪落到我們班上來了?&rdo;
又有人笑:&ldo;這個年級第一長得還挺漂亮的,咱們老大正好缺一個女朋友,怎麼樣,老大就委屈委屈,把她收了算了。&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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