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這裡面是你影帝爺爺!
“沈徹,你不是找凱大手嗎?”門外有人喊,“他在2號棚。”
捲毛青年這才應了一聲離開。
安嘉冕鬆了一口氣,也許是因為沈徹敲門帶來的驚嚇,他又想起那雙灰撲撲的眼睛,痛感好像一下子就分散了。
七年前決裂的那個下午,沈徹就那麼呆呆地站在籃球架下,整個人都是灰撲撲的。那個時候他進了地鐵站,但其實並沒有離開,而是從另一個出口又走了回來,站在路口的書店看著馬路斜對面籃球架下的少年。當然不是出於捨不得的心情,只是那隻成天沒心沒肺p都不懂的小子突然就蔫了,這麼精彩的一幕他不忍心錯過罷了。直到暮色四合,沈徹的母親裹著圍裙趕來找到他,倔強的捲毛少年被傷心的婦人拉了好幾把,才順從地跟著走了。
他合上手裡的雜誌,望一眼被孤零零落在籃筐下的籃球,哼了一聲:“什麼記性。”
這已經是沈徹第三次把球忘在籃球場了。第一次是他剛給他買籃球沒一個禮拜的時候,他在書店遇見沈徹,十四歲的捲毛少年正跟一幫同學翻雜誌上連載的漫畫,他奇怪的是這傢伙渾身髒兮兮的,爪子也是黑的,老闆過來清理書架,他便走過去借位擋住沈徹不堪入目的黑爪子,要不店老闆非得抄雞毛撣子不可。
“你衣服怎麼這麼髒?”
“哦,我剛剛打了籃球。”小麥卷衝他咧嘴笑。
安嘉冕上下打量他:“籃球呢。”
沈徹才“啊”的一聲急急忙忙奔出書店。
安嘉冕看著被落在書架下的書包,只得提起來,拍乾淨上面的灰,先帶回家。
第一次沈徹倒是自個兒找回了籃球,第二次就沒那麼幸運了,因為籃球是忘在公園的籃球場的,等他們過去找的時候,早就不知道被誰帶走了。
安嘉冕看少年垂頭喪氣的身影,拍了拍他腦袋:“再買一隻就是了。”
捲毛大狗耷拉著狗耳朵:“那是我人生第一隻籃球。”
臥槽你還挺文藝的。安嘉冕心裡嗤一聲,那能怪誰,怪你自己是個敗家子。
五天後他還是把那顆籃球給敗家子找回來了。沈敗家子看他那個眼神那叫一個崇拜得無以復加。
“怎麼找到的?!”
他給自己倒了杯水,喝了一口,滴水不漏地道:“我路過公園,看見管理員掛了失物招領,就去問了一下,果然有你丟的那顆球。”
“哇靠!那也得你眼神好才行啊!”沈徹大力拍他手臂。
這跟眼神好有一毛錢關係,安嘉冕心裡翻了個白眼,不過沈徹就是這德性,崇拜你的時候你就是放個屁他也覺得是香奈兒牌的。
其實後來想想,他找那群年輕人出三百塊把球買回來還挺不划算的,買個新的也要不了那麼多。再說,誰知道這個二百五什麼時候又把球丟了。
果然是狗改不了那啥。
安嘉冕在書店裡又站了一會兒,直到路燈全亮了起來,沈徹也還沒回來找球,這時有幾個年輕人路過籃球場,有人撿起那顆球,幾個人就地玩起來。
他看著那幾個年輕人玩了一會兒歇下來,倒騰著球,有人衝四面八方玩笑般喊著:“喂!這是誰的球啊?”
他往沈徹小區的方向看去,沒有見到捲毛少年的身影。
“哪個兄臺的球啊,再不出來認領我們可拿走了!”
安嘉冕合上雜誌,打算走過去要回球,都走到路邊了,忽然又停下了。
他這是怎麼了,居然現在才想明白。這次不一樣啊,沈徹不可能再跑回來找那隻籃球了。
街對面的年輕人嚼著口香糖旋著球,有人將球塞進揹包裡。馬路上兩輛公交車來回開過去,再定睛看去時,那隊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