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黎含著眼淚,一言不發的看著面前這個男人。
沈易嘆了口氣。
他再次試圖解釋道:“在商言商,生意場上不講人情,換成誰的公司我都會這樣做。”
當初以那樣低的價格拿了舒氏近兩成的股權和兩個董事會席位,是趁火打劫。
但沈易自然是不後悔的,他甚至慶幸當初與他談判的是舒黎。
她不擅談判,弱點一看便知,所以當初那場談判實在是半點不費力氣,若換成其他任何人來談判,恐怕這兩成股份沈易都不會拿得那麼容易。
舒黎依舊淚眼汪汪的看著面前的男人。
看著哭唧唧的小公主,沈易揉了揉太陽穴,然後補充道:“但是站在我個人角度而言……”
雖然沈易心裡清楚,自己從頭到尾都被這隻胖梨梨吃得死死的,但這會兒要他親口承認,還是需要一些心理建設的。
緩了好幾秒,沈易才繼續道:“站在我個人角度而言,我所有的個人財產都歸你支配,知道麼?”
先前沈易籌備求婚事宜時,顧律師便幾次三番打來電話,要求和他見面商討婚前協議的細節。
沈易當時便將人罵了回去。
他的任務是幫集團賺錢,董事會那幫老頭子等著數錢就行了。
想幹涉他的婚姻?做夢!
他和舒黎結了婚就不會離婚,有什麼必要籤婚前協議?
顧律師也十分無奈。
他又不是熱愛離間別人情侶感情的變態,可沈易作為集團ceo兼大股東,結婚離婚自然也都是要經過董事會同意的。
更何況看這人同舒小姐之間分分合合多次,如若不簽署婚前協議,兩人日後結了又離,舒小姐分走他一半身家,恐怕是要引發集團內部震盪,董事會怎麼會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