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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那一欄赫然寫著“沈靖”。
沈靖!!!
難道!!!
朕急忙問護士:“他也是車禍撞成植物人的嗎?”
護士說:“是啊。”
朕又問:“是不是過馬路被公交車撞的?”
護士搖頭:“這我哪知道,都三年前的事了。”
朕仔細看了看車上昏迷的年輕人。
眉眼確乎和郡主有幾分相似。
我和朕也有幾分相似。
所以我們倆穿越其實和沈靜、沈靖、沈敬沒有關係。
朕和郡主都不是應該穿成皇叔穿錯了。
而是朕本就應該穿成朕,郡主本就應該穿成郡主。
說不定朕和郡主就是我們各自的前世。
這時有位中年婦女撥開人群風風火火地跑進病房說:“我是沈靖的家屬。”
護士問:“你和病人什麼關係?”
中年婦女回答:“我是他媽媽。”
兩名護士相視一眼,其中一位說:“病人的母親已經去世了。”
中年婦女說:“我是他爸爸的老婆,不就是他媽嗎?他爸爸沒空,讓我來接他出院。”
護士說:“不行,必須直系親屬或者配偶簽字才可以出院。”
後媽磨嘰了一會兒,護士照章辦事不肯通融。
後媽不耐煩道:“哎喲真是的,接走不是省了你們醫院的麻煩嗎?我要是扔在這裡不付錢,你們也不能拔他的管子是不是?”
朕一聽氣上心頭。
朕衝過去霸氣地一把拉住平車欄杆:“不許出院!繼續監護著!錢我來出!”
朕既然能魂穿回來。
郡主說不定哪天也能穿回來。
就算沒有外力作用,等到郡主在古代壽終正寢,魂魄總該飄回來了吧?
朕昏迷一個月,在古代是半年多。
郡主昏迷三年半,在古代是八年。
時間並不是線性對應的。
那麼也許過不了多久,郡主走完她古代轟轟烈烈的一生,就會在這具舊軀殼裡甦醒。
當然,也有可能這具軀殼機能退化死亡了,郡主也沒來得及穿回來。
但不管怎麼樣,朕要試一試。
朕不能看著郡主被他吝嗇無情的爹和後媽接回去,放棄看護送死。
值得慶幸的是。
郡主的後媽雖然吝嗇無情,但比較好面子。
後媽聽說有人願意出錢,樂得做個順水人情,免得被人說她害死繼子。
於是朕和醫生、後媽協商了一陣,費用由我出,他爹媽則同意不辦出院。
朕從醫生辦公室裡雄赳赳氣昂昂地走出來。
門口一群病人圍觀八卦。
經紀人姐姐已經辦完手續回來了。
經紀人姐姐當然也聽說了朕的豪邁事蹟,問:“你什麼時候認識的隔壁病人?交情這麼好?你知不知道監護一天要一千多塊錢,一個月就是四五萬?”
朕看了一眼拖欠三個月的收費清單。
頓時有點腿軟。
一個月五萬確實有點貴。
不過朕會努力拍戲賺錢的!
朕不會放棄郡主的!
經紀人姐姐無奈地繼續幫朕去交費。
朕坐在樓道里繼續拿出手機在文言文史書裡找皇叔。
朕看得腦子懵圈兩眼發花。
忽然旁邊有人問:“請問你是沈靜同志嗎?”
朕聞聲抬起頭來。
不由一愣。
面前站著一位穿制服的警察蜀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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