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在喜悅中的鄭思韻,也沒及時地察覺到鄭晚的遲疑跟反常。
一路上,鄭晚幾次話都到嘴邊了,她又出於某種類似尷尬窘迫的心情嚥了回去——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說。
不管怎麼樣,今天必須要說了。
一天拖一天,也不是個事兒。
還沒等鄭晚再次鼓起勇氣,鄭思韻卻已經提前一步發現。開了門,她先進客廳開啟燈,一眼就瞥見了放置在茶几上的男士腕錶。
她以為自己出現了幻覺。
否則這樣一支售價一千五百多萬的腕錶,怎麼會出現在她的家裡?
積家的這款腕錶是真正的腕錶之冠,才一問世,吸引了不少收藏家的注意。
她對此有印象,也是因為季方禮,季方禮的父親喜愛鐘錶,曾經還四處託人尋過,她也聽季方禮用無奈的語氣提過好幾次。
而現在這款腕錶就被人這樣隨意地放在她家桌上。
不可思議!
鄭晚尷尬不已,快步上前,拿起那塊手錶隨意放進口袋,她偏過頭,神情不自在到了極點——
她記起來了,下午時分,她依偎在嚴均成懷裡,而他的手錶總是不經意地硌到她。
他注意到她輕輕地皺眉,隨手就摘了腕錶扔在一邊。
鄭思韻的視線挪到了她身上,湊上前去,狐疑問道:“媽媽,這是什麼?”
“……”鄭晚閉了閉眼,輕聲說,“是媽媽一個朋友不小心落下的。他可能也忘記了。”
鄭思韻愣住。
再看看媽媽這反應,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呢!
“所以,是媽媽的男朋友對不對?!”
“是不是之前跟媽媽相親的那個叔叔?”
鄭晚還沒來得及回答,鄭思韻就自顧自地搖頭否定,沉靜地分析:“不,應該不是。”
她知道跟媽媽相親那個人的條件,絕對不可能買得起這款腕錶。
不過,她也只是在圖片上見過,說不定這是一款仿製手錶呢?
“確實不是。”
挺過這陣窘迫後,鄭晚也恢復尋常,臉上也帶了些溫柔的笑意,“是之前跟你說過的那個。前不久我們碰到……就想著再試一試。”
鄭思韻茫然幾秒。
突然記起來,一臉震驚地問:“是媽媽第一次喜歡的人,初戀男朋友?”
鄭晚嗯了一聲。
“他還沒結婚。”她慢慢說,“回南城的時候幫了我一些忙,接觸下來,感覺還可以。”
她本來也想說給女兒聽,他是嚴煜的叔叔。
可又及時地想到,女兒之前跟嚴煜那場舞弊風波。還是等跟嚴均成見過面了,她再介紹吧?
今天就只是讓女兒知道她有了男朋友。
鄭思韻沒想到這樣的故事竟然也能發生在現實生活中。
小說也不敢這樣寫,媽媽居然跟她的初戀重逢!
她喜形於色。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高興的並不是媽媽有了別的可能,她只是在高興,這一點點跟上輩子的不同。
只要有這樣一點不同,那她是不是可以這樣想:這輩子跟上輩子一定會不一樣的。
那些糟糕的事情絕對、絕對不會再發生。
真的是……
太好了!!
鄭晚沒想到她戀愛的這件事會讓女兒這樣開心,原本懸在半空的心也終於落地。
“你想見他嗎?”
鄭晚在這件事上,充分尊重女兒。
思韻說要見,那就見。
思韻如果不想見,她也絕不勉強。
很多孩子在這個年紀,也不會比思韻更懂事。她不能再要求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