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節(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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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鶴抓住了一瞬間的安靜,在這個時候徹底鎮住了百姓,“讓衙役暫且看著這一行人,現在是夏日,一夜裡睡在公堂也不打緊,這些人今晚上都在公堂裡待著,公堂的大門就對外開啟,也不必擔心我林某人會與他們有些什麼糾葛。我認識一位醫術很好的大夫,明日就會回來,到時候讓大夫醫治這位婦人,看能不能讓婦人開口說自己的來歷。倘若婦人與他們不認識,那就是拐賣,應當按照律法處置!倘若是婦人與他們是一家人,我林某人親自送這戶人家回家,賠付白銀百兩,在場的諸位都可以記住我林某人這句話,銀子我會在公堂上親自送給他們。”

這婦人穿得不錯,但是漢子、老婆子還有孩子都是穿得衣衫襤褸,一大家子一年下來嚼用十兩銀子就衝破天了,要是弄錯了百兩銀子的賠付可以說是很有誠心了,所以百姓們當即不說什麼,甚至還有人想著,只是在縣衙公堂裡待上一夜時間,就可以拿到百兩銀子,實在是很好。

那位老婆子卻還是不幹,嚷嚷要立即帶人回去,“這就是我家兒媳婦,哪兒有在外過夜的,家裡頭還有個小的,不行不行,這肯定不行,到了公堂,那就說不清了。”

這會不用林鶴開口,就有百姓反過來勸說,“要是真是你家兒媳婦,那不是更好了,就等一夜,明天把事情查清楚,林老爺白白給你們百兩銀子,那可是百兩銀子啊!都可以買地了!娃兒都可以讀書,娶媳婦,幹啥都不缺錢了!”

漢子嚷嚷著:“誰知道說話算不算數?!官老爺就是張口一說,我就不信了,要是弄錯了,你還真能賠錢?!”

這話一出,就有百姓反駁說道,“你難道是外鄉人,桐花村那邊決堤那麼多的銀子,每一厘銀子怎麼花得都算得清清楚楚,林縣令在銀錢方面向來是算得清清楚楚,當時那麼多人感激林大人,他也從拿人東西。我現在覺得小姑娘說得對,萬一要是真的不認識這戶人家,那現在放走了人可就是作孽了。”

“那可是百兩銀子,你們要是一個勁兒要走,那我也覺得有問題了,是不是故意的,只要在公堂住一個晚上,白送的銀子都不要?難道你們真的是一夥的,是人柺子?”

事情到了這個地步,那戶人家只能夠同意留下,要不然百姓也覺得他們是人柺子了。

林鶴當時會說出百兩銀子是有原因的,他在偵破案件上也算是有些心得,那位婦人一直搖頭擺手,哭得幾乎要昏厥過去,更是不住推搡孩子,一直在試圖表示自己不認識孩子。

而男人直接打腫了女人的臉,後來婆子也試圖踹女人的肚子,讓她徹底不能說話,另外還有人群裡一直嚷著“家務事”的聲音,聽起來像是一個人。

短時間裡林鶴無法和百姓解釋清楚這些,就直接用百兩銀子鎮住了人。

而且效果明顯,在百兩銀子的誘惑下,還是想要帶著婦人今晚上離開,百姓們都覺得這裡頭有些門門道道了。

林鶴的政績

潘曾毅剛剛在聽七夕花燈節的事,明白了為什麼李家會出錢,只是……潘曾毅捏了捏眉心,想到了翔安縣的劉縣令,那位心眼兒小,以前看到鄖河縣能夠拿錢,就總是找到他哭訴,這次李家給鄖河縣拿銀子,劉縣令只怕又要哭訴:

李家是在翔安縣落戶,結果跑到鄖河縣來鋪路,怎麼什麼好事都輪到鄖河縣,翔安縣百姓的日子也不好過……諸如此類云云。

想到了矮胖的劉縣令,潘曾毅的眼皮子一抽,心中有些慶幸自己離開了建安府,等到回去了也就和劉縣令錯過了。

潘曾毅又有些好奇那天晚上起到了關鍵作用的林昭,正想要問林鶴他女兒的事,就聽到了一個沙啞聲音在門口響起,“爹爹,潘大人。”

潘曾毅看過去,梳著雙丫髻的小姑娘正站在正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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