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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十七日

(7月23號)

「總而言之,如你再不接受我的這些意見,那麼,除子女留在上海念書外,其餘事情隨你去決定吧!」我是一而再地苦口婆心地勸他,可是他概不聽取,責備我被人欺騙,受了新文化、新思想的誘惑。他說:「這麼多人在外面念書要花多少錢呀?女孩子們念那麼多書做什麼?讓她們早些出嫁算了。你不是十幾就出嫁了嗎?

遲早她們都是人家的人。」又說:「上海這地方是花花世界,你這樣做,不害死她們才怪!」說罷,他就要我帶所有的人立刻回四川,還要我今後不許與任何人來往。

天天吵鬧,滿口胡話,真把人氣得要死。從這開始,我就想和他離開。聯想到多少年來,自己一直忍氣吞聲,委曲求全,總是想用感情去感化他,使他轉變,依然成為國家有用之材。他不但不接受我的忠告,反而提出這些不近情理的苛刻條件。這樣下去,做夫妻還有什麼意思?此後,我倆每天爭論,尤其是在子女教育問題上特別爭吵得厲害。國民黨人李伯申(又名李肇甫,曾任四川省議會的議長)、謝持(又名慧生)、記得還有楊滄白(即楊庶堪)、唐德安等從中調解幾個月,向我多方面勸解,說什麼丈夫脾氣憨直,一時頭腦不清,才提出這些莫名其妙的條件。還勸道:「大嫂,你要想到你們當初的結合是不容易的。多年夫妻,兒女成行。你暫時委屈些接受他的意見,把孩子帶回四川。他氣消了,讓我們再勸勸,他慢慢就會聽取你的勸導。他在背後也經常說你好,我們也很敬佩你。」

我經他們幾次三番勸說後,心裡很矛盾。想到兒子大明留在四川十分不妥當,還是把大孩子們留在上海讀書,小的暫時帶回去也好。如果他仍然不轉變的話,帶兒子、女兒再離開他也不遲。也只有這樣,才有機會把小兒子一起帶出四川。於是我便暫時讓步,答應回四川再說。他也答應把大孩子留滬,小的帶回去。

二、分居

虐待無辜瓊女我正在準備暫時回四川再說。有一天早晨,孩子們起床後都擠在洗澡間梳洗。丈夫走進去,看見文興哲和國瓊女也擠在裡面梳頭、洗臉。他大怒,一把抓住國瓊女的頭髮,拖到他的臥房,把門鎖上,開口罵:「你給我跪下,昨天你倆從法國公園回來,我關照過你們了。你們今後不許在一起談話、玩耍,不然我要處罰你們。你們居然不聽我的話。現在又在洗澡間擠來擠去,男女授受不親,簡直是搞得一點家規都沒有了,還成什麼樣子!叫你不要聽母親的話,你年紀還小投考什麼音樂學校,但你偏不聽。」

我在門外聽得他這樣責罵僅十四歲的國瓊女,我大聲喊開門,丈夫不理,只好從門縫裡望進去。見可憐的國瓊跪在父親面前哭而不語,丈夫坐在椅子上指著地下的一根繩子,一把剪刀,罵道:「你給我去死,這兩件東西看你使用哪樣……」從中作梗的大侄女國君則站在她叔叔椅子旁邊,邊替叔叔打扇,邊指手劃腳地勸國瓊女說:「三妹,你就認錯吧,說下次一定聽父親的話。」這時,我已忍無可忍,不顧一切地拼命敲門……

一封信我在當時又急又氣。他又來無中生有,變本加厲地找麻煩。我未及去向李伯申等告訴這件事的時候,接著又發生一件事:就是國瓊女的鋼琴教師張景卿去法國留學,路經香港,在船上給我來了一封信。信中提到船遇風浪,好容易才脫險等語。這封信先到他手裡,他暗中拆開看後,大發雷霆,節外生枝地又重新開始吵鬧。說我已經答應他不同任何人來往,為什麼人家還有書信給我呢?而且,他硬說信中話,是挑撥離間我們夫妻的。我說:「我答應才沒有幾天,就是拍電報通知別人,也不能阻擋已經在路上的郵件啊!」他就把我的信扣起來,天天吵鬧,煩死了。我趁他不在家的一天進書房把信撕毀了。第二天清晨,他發現信沒有了,就去樓下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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