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掙脫了家庭的束縛後,我就一心一意投入社會活動和培養孩子。一方面努力奮鬥謀求生活;另一方面是想為革命做些事。但和夏之時分開後,除隨身衣著和幾件普通手飾外,無其它的物件。一時也找不到職業,凡屬夏之時方面的親友,我又絕不願前去告助,所以,生活與孩子們的讀書費用,就開始噹噹賣賣了。平常當、押都是父親去的。在國內進當鋪比在日本的時候還要緊張,因為在那裡身處異鄉,誰也不認識無所謂「面子」、「裡子」的感覺。而在上海這十里洋場、趨炎附勢的地方就不一樣。記得有一次,孩子們學費付不出,我拿了一包衣物去當。一路上濛濛細雨,走進押頭店的時候,怕丟面子不好意思進去,好像偷了東西做了什麼虧心事似的。心一陣跳,臉一陣紅,躊躇不前,四面張望一下,趁沒有人看見時,才三腳兩步慌慌張張地往當鋪店堂裡一鑽。只見裡面穿著破衣爛衫、面黃肌瘦的男女老幼不少,也有穿著比較整齊的,都擠在高櫃檯下面,每人把東西高高舉起,嚷著「當」一元、兩元、三角、五角不等。也有人在爭多嫌少。只要物主同意當價,當鋪夥計就會這樣喊叫:「x字x號xx東西當價xx元!」帳臺上就照寫一張當票交給物主。我邊等邊偷看櫃檯旁邊隔開的敞地上,那裡就像擺地攤一樣,有人在揀收當押進來的東西。正看得出神,櫃上人高聲問我:「喂,你要當嗎?」我把包袱遞上去,他翻來復去看過後問我:「你要當多少?」「五十元。」「頂多三十元。」
我無可奈何,只好當了三十元。大家瞥了我一眼,似乎羨慕我居然有這麼值錢的東西。這時候,我又一陣臉熱拿了錢和當票就往皮包裡一塞,急忙從人群中擠出來。
有次缺少伙食費和另外一筆費用,臨時吩咐國瓊把她學習不可缺少的大提琴拿去押當,她看了我一眼穿上大衣(那時她才十五歲)去了。她回來時說:「押店櫃檯真高,我人矮小好吃力,把琴提上去了,戴大眼鏡的老頭兒,伸頭瞅我幾眼間『小姑娘你要押多少錢?』我沒哼聲,給了我這十幾元。媽媽,是不是太少了?」(把大提琴押掉後,看她樣子很心痛,我也後悔,設法即速把琴贖回了。)父親說:「滿好我替你們去,也許可以多當幾個錢。當鋪押店裡的人心頂黑。」我問父親:「押頭店和當鋪到底有什麼區別?」父親說:「上海當店分兩種,大的叫當鋪,本錢多,房子大,為了防火,用石頭砌成大院,後面是老闆的住屋,前面開當鋪。一進門有座大屏風,上面寫個『當』字。當鋪年息一分八厘,也有一分六厘的。十八個月期滿,期滿還放寬五天,不起息,對東西保管也比較妥當。但是低階東西不當押。小的叫押頭店,進門屏風上寫個『押』字,範圍小。月息二分,十二個月滿期,期滿沒有寬放日子。但是當價比較高。同時,中下等什麼東西都可以拿去當押的。所以窮人都喜歡去押頭店。可是那裡雖然當價較高,利息大,並滿期日子比較短,期滿不贖就要『死當』。」父親說到這裡皺皺眉頭,嘆口氣,又說:「開當鋪、押頭店可以發財,窮人則越窮越倒黴。不過,當鋪的利息比高利貸總算輕多了。」父親說完,我亦暗自嗟嘆,聯想到那些有錢人吃喝嫖賭,作威作福,他們的豪華生活裡,哪裡不浸透了窮人們的血汗!
二、緊跟真理走
從我有記憶力的一天起,隨著自己生長過程和生活本身的體驗,我漸漸懂得什麼是飢餓、貧窮、侮辱,不公平!在政治、經濟、社會方面,我親身體會到什麼是壓迫、損害、墮落、汙辱,以至於什麼是愛情,什麼是罪惡!——雖然那時候我還不明白它們內在的真正關聯和規律。因此,當時在我幼稚的思想裡認為只要是對窮人有害的,對富人有利的,對中國人有害的,對外國人有利的,就絕對不是正確的,不是好思想!
當我年幼的時候就恨外國人,因為我父親常常被法租界裡外國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