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氣聞久了,我頭有些昏眩,走出室外到走廊上透口新鮮空氣,正巧一個衛兵走來,他向我敬禮,並問丈夫的病情,我和他談了幾句話。進房時,丈夫開口就罵:「我還沒死,你就七搭八搭了。」一種突然而來的侮辱,把我氣得心肺要炸裂似的。當時,我真想回敬他幾句,但念他在病中,只好咬牙忍住氣,眼淚直往肚裡咽。心想:
「他太不瞭解我了,我對他這樣一片真心實意,他竟然如此的侮辱我,唉!說明他不信任我,不尊重我,怕我變心。不是平等、互敬互愛,而是把妻子當做奴隸。歸根結底因我是賣唱姑娘出身,夫妻處久,自然而然就會看不起我了。總之,這樣的所謂『愛』我是絕對受不了的。雖然這次我諒解了他,仍為這件事煩悶頗久。」
在這期間,四弟結婚,我又幫助主持婚禮,佈置一切。過了幾個月後,家人和三親六眷都在背後議論我知書達禮、賢慧能幹,所以當我每天早晚出門向婆婆請安的時候,她對我說話時才露了一點笑容,似乎有些喜歡我了。另方面,婆婆及三親六眷之所以對我態度轉變,也是由於丈夫到底是家中唯一的有威望的人,誰都要怕他三分。
六、再次婚禮
一天晚上,丈夫很高興地對我講:「你曉得嗎?娘和大哥喜歡你了。娘說要我和你重新拜堂,她來主持。」我就問他:「你的意思怎麼樣?」他說:「算了,只要她老人家和大哥、家人大家高興,要我們再拜一次堂,就再拜一次好了。」當時,我聽了很不愉快,心想已經在上海正式結過婚了,孩子都生了,還要重新結婚,哪有這種事情?有錢有勢人家,把別人的婚姻當兒戲,由他們隨便擺布。可是,風俗如此,我能說什麼?她們於是便開始擇日,通知鄉親家族人們。家院內外張燈結彩,殺豬宰羊,大擺筵席,客堂、房內外到處擺有甜鹹糕點、糖果、各種食品等等……
這時,丈夫的姐妹們圍著我要給我開臉,把洋線套在雙手大拇指和食指上,交叉地一鬆一緊地抽絞,將臉額上的汗毛絞光,額頭要開方。我怕痛不肯。大姑太太就說:「不可以的,新娘子一定要開臉。」於是,七手八腳地給我開了臉。然後,我穿件黑絲絨旗袍、絲襪子、黑漆皮鞋,梳個橫的辮子頭,插朵紅花,帶了國瓊女兒重新拜堂,舉行婚禮。拜過祖宗、長輩……這樣的禮儀後,就算是正式成為夏家祠堂的人了。孩子們最喜歡熱鬧的,這天,國瓊女兒,家裡男女老少許多人穿著嶄新的綾緞絲綢,鞋帽整齊,有些女客打扮得像觀音菩薩一樣。大家都是嘻嘻哈哈,吃席的吃席,聊天的聊天……老少族親們裡裡外外穿來擠去。這般熱鬧到底是為了什麼?在幼小的國瓊女小心靈裡是一無所知的。她開心得在室內院外跳跳蹦蹦,不停地拿糖果,不停地吃,和親旅們一連熱鬧了幾天。
我在想:封建社會可惡又可笑,居然同一個丈夫並未離婚,只因為結婚時不是門當戶對,就應再舉行婚禮。我正在不高興把我臉上面板抽絞得火辣辣得難受時,忽然飛來一件事,刺激得我感慨萬端。事情是:拜堂後的當天晚上,大嫂子就拿出一張一千元的收條給我,對我說:「這是你們哥哥在上海幫你贖身的時候付給巡捕房和堂子裡的一張收據,現在你拿去毀掉吧!」我吃了一驚,沒有吭聲。心想,他們這樣做,是什麼意思呢?當初明明是我自己逃出來的,大哥是被巡捕房關禁一禮拜罰了一千元,怎麼把這筆帳算在我的身上呢?他們又為什麼把它保留到現在?他們把我看成買進來的貨物。窮人和賣唱出身的、真的那麼下賤?我愈想愈傷心,這簡直是侮辱人。我當時對此無比憤慨,丈夫覺得他哥在當時吃了苦,故未吱聲。我很難過。
再次拜堂以後,他們承認我是家中正式的一份子了。另一方面,丈夫是有勢力的人,所以婆婆和家人對我的信任與好感也逐漸大大增加了,各屋有事總要和我商量解決。從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