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呢!
許青青其實一開始也有點不理解原身,怎麼就能被趙家欺負到這樣一個地步,好好的高幹出身,還是高中畢業,成績也不差,不說能得個不錯的工作吧,就算是下鄉,也不可能就被扔到那麼一個窮地方去自生自滅!
但想想她的性格,還有對趙家人的信任,許青青也是無語了,算了,既然她用了人家的身份,那就把該幫的都幫到底吧,最起碼別辱沒了許老爺子孫女的名號!
而舉報到政府來,也是許青青深思熟慮過後決定的,她知道,所有事情的關鍵都在趙母身上,對她的各種算計,其實也都是趙母主導的。
趙父頂多是放任不作為,她下鄉的那兩百多塊錢,大部分還是趙父幫她爭取來的。
至於趙偉民,也就是個沒責任心還自私自利的主兒,有了個這麼能鑽營的母親幫他算計,他應該也是樂得接受的。但作為趙母的親兒子,有福同享,有難也要同當,誰讓那是他親媽了!還有,誰讓他辜負了原身,間接導致原身那麼可憐地去了,這就是原罪!
所以考慮再三,許青青覺得還是舉報他們兩個比較合適,讓他們得到應有的報應,而趙父,相信以他的性子,估計也沒什麼臉面在部隊裡混了,這樣就行了!
許青青這次過來,也不是沒有任何準備的,她之前去找過趙曼,也許是趙曼真的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或者是被革委會的批鬥折磨得失了意志,竟然同意給她寫了一份證詞,舉報趙母唆使她陷害許青青,並簽字按了手印。
還有機械廠那邊,就那天醫務室的事件給出了情況說明,她透過張明華做了解釋,找張廠長給上面蓋了廠子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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