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趕,躲不過的時候會在巷子裡亂轉,然後躲到這裡來。
這裡木柴多,只要他們躲進去不發出動靜,總能逃脫,久而久之,這裡就成了小孩們的避難所,連大乞丐們都不知道的。
也就潘筠和他們一樣大,又大方的分包子給他吃,小華才肯告訴她的。
潘筠點了點頭,指著小孩問,「你叫他切切?」
「他說他叫切兒。」
一旁的小孩著急道:「鍥兒,我叫鍥兒。」
「對對對,你叫切切。」小華敷衍的點頭。
雖然音對了,但小孩總覺得不太對,有些委屈的看向潘筠。
潘筠若有所思,問道:「你知道他是從哪兒來的嗎?」
「他是從人販子手裡逃出來的,」這個並不是秘密,小華道:「過年前,官府在牆洞附近抓人販子,他趁亂跑出來的。」
「他既然是被人販子拐賣的,怎麼不送去官府?透過官府,他或許能找到父母。」
小華搖頭:「三爺爺帶他去了,說不好,官府裡是有人在找孩子,但看樣子不像是要好好帶他回家的,就又帶回來了。」
他看了一眼小孩,仰頭和潘筠道:「小姐,你是個好人,你願意要他嗎?你要願意就領他走吧。」
潘筠就笑問他,「我要是不願意呢?」
小華嘆息一聲道:「你不願意,那我就帶他走,我已經找好下家了。銅鑼巷的張家沒有兒子,他們一直想收我做兒子,以前我不願意,但現在活不下去了,所以我要去給他們家做兒子。」
他道:「你不願意帶他走,那我就帶他去做我弟弟,以後我把飯食分他一半,再和張爹張娘多磕頭,他們肯定會答應的。」
潘筠低頭仔細看他,真的帶這孩子過去,張家未必還願意收養他,畢竟,這個叫鍥兒的孩子比他好看,還比他年紀小。
如果張家只要一個兒子,一定會選擇年紀更小,又更好看的。
不過她沒說出口,而是笑道:「他長大了知道,一定會很感激你的。」
她扭頭看了一眼懵懂無知的小孩,道:「我帶他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