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84彩虹審判(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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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妖晉升真名階之後,大部分出手的地點,都在那“加圖索的巫師塔”的禁魔領域中,所以比起白夜與希德尼婭,夏小妖的真名強度看起來,好似並沒有白夜的“灰王”,希德尼婭的“水銀先主”那樣具有統治力。

但事實上,這是由於環境因素導致的錯誤判斷,如果在非禁魔區域,甚至是元素之力較為活躍的區域中,夏小妖的真名階力量將會展露無遺,並且其絲毫不會遜色與“灰王”與“水銀先主”。

要知道,夏小妖的真名是什麼?

“彩虹之歌”!

這個光從名稱就可以判斷出,其一定屬於元素領域,大機率還與多元素掌控有關的真名,是一個非常強大的真名?

為什麼呢?

有兩點最為明顯。

其一,夏小妖的真名中,含有“彩虹”二字,這兩個字含金量就與“灰王”中的“王”,“水銀先主”中的“先主”一樣,都代表了該真名在某一領域內的絕對優勢,是同類真名的頂尖存在。

其二,同樣是“彩虹”二字,在有關元素的真名中,“彩虹”並不是一個可以隨意獲取的真名,想要在真名的覺醒中,得到“彩虹”的稱呼,就要求殊命至少在晉升真名前,熟練掌控有至少五種元素。

這是一個非常難以跨越的門檻,因為對於施法者殊命而言,走一條單元素的道路,都意味著艱難險阻,都意味著處處費心。

施法者不像戰職者,可以用劍用刀,用盾用矛,決定戰職者殊命使用各種武器的限制條件,就是對某種兵器的熟練程度,而這種熟練程度雖然也有自身天賦的影響,但總體上,只要肯勤奮,熟練掌握一種兵器的使用並不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

但施法者可就不一樣了。

首先,如果你沒有對某個元素的先天親和,就需要花費大代價與長久的時間成本,去對某一元素進行契合,直至可以進行修煉為止。

但這僅僅只是開始,想要精通與熟練掌握某一種元素,施法者殊命至少還需要獲得對應元素的冥想法,並將冥想法修煉出一定成果,這樣才有足夠的魔力基礎。

其次,施法者殊命想要熟練掌控某一元素,所需要付出的代價並不是如此就算了的,想一想,各種魔法知識與施法技巧還有元素溝通等等,只要是與某個元素有關的領域,施法者都需要去涉獵,否則對於元素的理解就是前面的,主觀的。

更有可能是錯誤的!

關於施法者殊命的困難之處就先說這麼多,而說這麼多的原因在於,體現出“彩虹”作為一種真名組成,其可以體現出的價值。

單一元素的道路就如此崎嶇,更何況多元素!

“彩虹”的出現,必定是殊命對多個元素的掌控都走到了真名階之前的巔峰。

如此一來,誰還敢質疑“彩虹之歌”不如“水銀先主”,不如“灰王”的?

從來只是強者選擇真名,而不是真名選擇強者,強者之所以可以覺醒強大的真名,靠的不是隨機的幸運,而是實打實的硬實力!

正如此時此刻,在這座無名的小山之巔,夏小妖操縱著“自由聖獸”,正在蓄勢待發的一槍——

“自由聖獸.彩虹審判”

作為夏小妖目前打擊距離最遠的赤鸞形態,“自由聖獸”狙擊槍的射程可以達到幾十公里,二十多公里對於“自由聖獸”來說,只是一個起步距離,還遠遠沒有達到它的上限。

之所以夏小妖選擇這座小山作為狙擊位,只是因為在真名階時,“自由聖獸.彩虹審判”的蓄力會造成極為明顯的元素波動。

這種波動是如此的劇烈,夏小妖擔心距離過近,不僅會暴露自身的存在,讓血肉之神提前注意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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