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南北兼制(2 / 4)

但他又很清楚,那是當時的社會情況下的必然產物。那些身有恆產、世家大族的人或許是懷揣著各種小心思,但那些底層百姓也真的不過是想要活命。

就像如今,遼國那邊有對政策、官吏不滿的百姓悄悄跑回他們大宋,但大宋境內也同樣有對大宋不滿的人想著要跑去遼國。當然,情況還是要比五代十國時期好上不少的。

而要儘可能減少這樣的情況……趙匡胤想來想去,發現說到底還是那麼幾件事:首先,大宋自身必須足夠強大、又足夠讓百姓滿意或者習慣,同時要加強對官府政策的宣傳講解。這樣,既能讓大宋的百姓理解朝廷,還能逐漸吸引遼國的漢人回到大宋。

其次,就是要加強邊防管控,及時阻止那些想要竄入遼國的人。

……啊,還得對從遼國回到大宋的漢人好一些,以此來吸引他們歸宋。

【有了先期經驗在此,又有一批漢人大臣輔佐,耶律德光本身在重用契丹基本盤的情況下,也不排斥任用漢人,於是從接管燕雲、正式治理開始,契丹就形成了一種新的、獨具特色的治理體系,並在日後一直應用,其後新獲得的土地同樣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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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根據契丹國情我形成的制度就是:南北分治,或者南北兼制。】

【官分南北,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國制簡樸,漢制則沿名之風固存也。

遼朝官職,分北、南院,北面治宮帳、部族、屬國之政,南面治漢人州縣、租賦、軍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

【這樣的做法,足夠靈活,符合實際所需。既保留了契丹本族的固有制度,不至於由於跨步太大而無法成功,又兼有了漢制,讓原本漢地的百姓能夠安然生活。】

【而既然中央行政決定採取南北、契丹漢族分治的方式,那與中央相對的地方行政也自然要對等起來。】

【因此,在地方行政上,契丹等北方遊牧民族依舊施行部族制度,諸如“部”“帳”等分級方式繼續沿用;而南面漢人聚居、原屬漢地的地方則依照唐制,施行州縣制度。】

【總體概括起來,就是“蕃不治漢,漢不治蕃,蕃漢不同治”。】

【而這一套政策的核心,就是以契丹遊牧為根基,輔以漢族農耕文明。反映到人員構成上,就是在不動搖契丹貴族的利益情況下,將漢族地主階級加入統治圈層,達成雙方進一步結合的結果。】

東漢,建武十七年。

劉秀覺得,神蹟中最後這幾句才是這樣的制度得以出現和實施的根本原因所在。

“掌握一方權力的群體,總要給他們能夠參與利益分配的機會。”他暗自嘆了口氣,有時候,這些力量就連皇權也不能很好地將其消滅,若是變成兩敗俱傷,那麼皇帝的位置、王朝也就不能延續很久了。

而像遼朝……就像神蹟所言,他們始終沒有放棄自己的遊牧基本盤,也並不打算全盤漢化——契丹貴族才是核心,耶律、蕭等部族才是真正的自己人。

但,難道就能不把燕雲等地區的漢人地主大族當回事嗎?不可能的。

若是當真這樣做了,那遼朝在這片土地的統治也難以長久。普通百姓沒有意外,是不會主動反抗朝廷的,最多也就是偷偷逃離;但這些地主大族可不一樣。

所以,南北分治,南方以漢制待漢人,最關鍵的,可不是說讓當地漢人百姓安心生活,而是向那些漢人大族發出訊號——

你看,我們遼朝是尊重你們的,我們遼朝也是願意讓你們有上升機會、參與政治的機會的!所以,你們就安心等著加入南面官,治理漢地吧,不要急著反叛,你們原本能有的,日後也都會有!

而這些地主大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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