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維持一種良性關係,也有利於皇帝本人的一些政治活動。
【十一月初六,靜安抵達關口,與鶯鶯國的艦隊開始後續商談。】
【此時,鶯鶯國艦隊已經發生了變動,喬治因病辭職,總代表便由查爾斯接任,而總司令則由詹姆斯接任。】
【主要負責談判的,就是總代表查爾斯。】
【面對談判,查爾斯並不是自行做主。事實上,作為首相的亨利在當初傳達命令的時候,就已經向查爾斯等人給出了自己的命令,其中表明瞭談判的數個條件。】
【——雖然之前的那封致宰相的文書就已經提出了五點要求,但是,這並非是亨利的全部條件。】
【按照他真正向查爾斯幾人給出的談判細則來看,最少,鶯鶯國一方也有十個條件。其中,有五條與前面文書中的五條一致,但是在關於賠償商人的那一條中,又新增了要求央洲廢除商行的條件;】
【而多出來的五條,則分別是:首先,央洲需要開放更多的通商之地,包括關口、鳥島、榕山、申縣、明城五個地方;
其次,如果央洲不能一次性將所有欠款賠付款賠償完畢,那麼剩餘的賠償款就要按照每年百分之五的利息計算;
再次,央洲的皇帝批准最終商談結果之後,央洲需要解除對沿海的封鎖,但是,鶯鶯國的艦隊則要等到錢款繳納完畢後才會離開;
最後,條約央洲語和鶯鶯語各一份,以鶯鶯語為主;
此外,商談條約要在一定期限內,由雙方的君王批准認可。】
【那麼,如果要在商談時進行一些讓步或者拉扯的話,哪些條件可以放寬,哪些不能放寬呢?】
【亨利表示,只有是否割讓島嶼的那一條可以放寬,可以拉出來商談。其餘的九條,沒有一條可以讓步,央洲必須老老實實的接受才行。】
【而即便是被亨利表示可以“商談”“放寬”的島嶼割讓這一條件,亨利也還給查爾斯等人劃定了商談的界限,那就是,如果央洲不接受這一條,則可以透過接受他列出來的額外的五條預備條件,作為不執行這一條的交換。】
【而亨利額外的預備五條則是:鶯鶯國商人在央洲的沿海商貿地區享有極度的自由,央洲必須公佈一條明確的稅收額度、並且日後必須只能徵收鶯鶯國這一額度的稅收,鶯鶯國和鶯鶯國人享有最惠國的待遇,央洲不能對鶯鶯國從事任何不正當不合法的商貿的商人進行“虐待”,且鶯鶯國要享有在央洲的治外法權。】
【總而言之,就是鶯鶯國首相亨利已經規定好了所有的東西,實際上對於央洲而言,根本沒得談。要不,就是老老實實接受條件,要不,就是再打一場——打出央洲的戰鬥力來,讓鶯鶯國自覺不敵或者不划算,退讓一步;或者顯露頹勢,最終不得不接受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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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康熙年間。
康熙的面部表情逐漸變成了帶著些許猙獰之色的鐵青。
這些鶯鶯國人的胃口……還真是遠超他想象的大!
之前的那五條條件,皇帝將這些理解成了所謂的“伸冤”,但是康熙可沒有這麼想,他也清楚地知道這是一次談判,絕非什麼上國與藩屬的問題。
而那一次,鶯鶯國的五個條件就已經充分證明了他們的胃口之大,大到讓人吃驚,大到讓人已經能夠清楚地認識到他們究竟懷揣著什麼打算和意圖——但是偏偏,皇帝沒有意識到,還將此事當做什麼所謂的小小“邊釁”,又還想著不損體面的同時還能不重啟邊釁。
康熙看到這裡,就已經對央洲的希望喪失掉了不少了。
別的不說,他透過對當時的央洲的軍備和財政情況的推斷,已經覺得央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