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允許他們從鶯鶯國給那些將要為央洲朝廷效力的艦船招募船員。】
【第二道命令是在四個月之後釋出的,也就是小皇帝元年年底的時候。這一道命令建立在第一道命令的基礎上,並且大幅度放寬了允許條件——首相亨利宣佈,不只是霍雷肖和奧斯本兩人,任何的鶯鶯國軍官都可以為央洲朝廷效力、為他們打仗,這是合法的;】
【同時,他們可以在一切軍事行動和非軍事行動中為央洲朝廷效力,並且可以為了這個目的前往鶯鶯國本土之外的任何地方,接受央洲朝廷的任何委託、命令、授職,接受央洲朝廷給出的任何金錢或者其他報酬。】
【第二道命令可以說是將所有的約束都取消了,鶯鶯國內部的所有人都可以參與到央洲的內戰之中,並且站在央洲朝廷一邊,幫助央洲朝廷進行作戰,還有非軍事行動。】
【只不過,在實際操作中,還是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
【雖然鶯鶯國政府允許了任何鶯鶯國百姓或者軍官加入其中的權利,但是,他們若是為央洲朝廷效力,自然還是需要得到央洲朝廷、皇帝的任命——這個東西,鶯鶯國政府是不能代為給予的。】
【可是,若是加入了這一隊伍,那麼在離開鶯鶯國本土之前,所有的將官都需要先行辭去在鶯鶯國艦隊的職位、或者被批准長期休假。這就導致了在派往央洲的艦船上,除了一部分是獲批長期休假的將官和士兵之外,剩下的所有人都是並沒有任何官方職權的——某種程度上,他們又再度變為了鶯鶯國的僱傭兵。】
明朝,洪武年間。
朱樉有些瞠目結舌,他完全沒有想到,這第二條命令居然是這樣的情況:“鶯鶯國政府是在做什麼?他們是怎麼想的?居然為了去支援央洲朝廷而放開了這樣大的許可權?!”
如果說第一條命令還處於他的理解之中的話,那麼第二條命令就完全是超乎預料了。
第一條命令,暫時取消這一限制性法律,讓霍雷肖能夠購買充足的有武器裝備的艦船,讓奧斯本能夠加入到艦隊之中併到時候為央洲朝廷效力,讓霍雷肖和奧斯本兩人能夠在鶯鶯國本土之中招募鶯鶯國人作為艦隊的船員和士兵……這就已經夠了,非常夠了。
這些權力,已經能夠滿足霍雷肖的計劃,也已經足以讓鶯鶯國政府參與到央洲的內戰之中,站在央洲朝廷一方,去增強央洲朝廷的軍事力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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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首相亨利等人又釋出了第二條命令……任何軍官都可以為央洲朝廷效力,去到任何地方,接受皇帝的任何命令,接受央洲朝廷的任何報酬……
這是什麼?這和鶯鶯國全面參戰有多大的區別?這和鶯鶯國完全扔掉那個“中立”的臉皮又有什麼區別?更不要說,這個允許之中,還不僅是任何軍事行動,還包括了非軍事行動。
朱樉確實不能理解首相亨利等人這麼做是為了什麼。
原本的口子開的還不夠大嗎?霍雷肖的計劃之中,對央洲朝廷的扶持還不夠嗎?怎麼就要開這麼大一個口子——不,這都不是口子了,這就是大敞懷抱……
而關於最後那個在實行過程中的意外狀況,那壓根不算什麼事情。反正,他們的一切行為都是合法的、受到政府允許的,那麼暫時性的沒有官方職務也沒有什麼問題——到了央洲,央洲朝廷難道不會給他們授予職位嗎?怎麼可能!
央洲朝廷就算對外國人心有排斥和提防,但是此時此刻,有了援軍的時候,就算排斥,也不會不給報酬和官職。國內的各種事情已經讓他們焦頭爛額,皇帝還是幼主,這時候外面能有一個援手就是一個援手,當然得牢牢把握住才行。
否則,不用等鶯鶯國真的對他們做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