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劉長,賈誼(1 / 4)

唐朝,貞觀年間。

“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李世民回憶著《史記》中有關漢文帝修改法律時的話語,“法正則民愨,罪當則民從。”

如今的大唐,早已沒有了那些慘無人道的刑罰,特別是自隋文帝《開皇律》以來,定下了最基本的法律和刑罰,也就是一般而言的“笞、杖、徒、流、死”。

而在李世民自己登基以來,更是注重法制建設,力求減少死刑人數,在整個大唐中樹立一個自覺遵守法律的風氣,以期重現上古盛世之時“夜不閉戶,道不拾遺”的風尚。

“德刑相濟,文武並舉。”李世民看向他的列位重臣,“朕雖德薄,亦望可復見三代之風也,願諸卿勠力,助復此願。”

明朝,洪武年間。

對於廢除肉刑本身這件事情,朱元璋還是非常贊同的。曾經身為最普通不過的百姓,他更能理解百姓對於官府、刑罰的態度,也明白民眾對此的恐懼和排斥。

而這還是在隋唐以來的刑罰下的態度,若是如漢文帝之前的那些給人巨大痛苦的肉刑,百姓只會更加恐懼和牴觸。

只不過,同樣作為出身最普通的人,朱元璋對於法律和刑罰的認知也很樸素:法律就是規定不能幹什麼的,而制定的刑罰就是讓那些人引以為戒、絕不敢觸犯法律、做不該做的事情。

在這樣的思想指導下,有時候,朱元璋反而認為,刑罰若是重一些、殘忍一些,能夠起到更大的作用才對。

於是,他淡淡開口了:“文帝寬仁弘厚,德治天下,此為功德。然過於柔仁,卻未必能夠震懾住那起子小人,其後諸侯之亂、豪商自大,未必不是出於此處。”簡而言之,他老朱承認劉恆廢除肉刑、寬宏治理的德行,但卻不會採取這樣的方式。

什麼寬容?還是依法處置更好,至於他頗為喜愛的讓一個人變成兩個人的刑罰,那更不可能廢除了。

在場的不論是皇子親王們,還是文武大臣們,俱都一臉平和淡然,沒有對於朱元璋的發言有任何的驚訝——笑話,誰還可能指望萬歲/爹改變他的行事風格?會有這等妄想的,要不是根本踏不進這座大殿內,要不就是已經化作一抔黃土。

秦朝。

嬴政倒不是很關心劉恆廢除種種“不人道”刑罰的舉動,畢竟,早在之前,他就推斷出來後世王朝大約是對他大秦的刑罰、法律都頗有不贊同的,對此並不意外。

他關注的是那句話:“漢承秦制”。

秦制有很多,其中還有不少是他一統六國後的新制度,那麼這個漢朝到底承襲了多少?

已知漢朝有著封王列侯,但看起來也有著郡縣制的影子,而且這幾個皇帝都在打壓王侯的力量,所以,是把郡縣和封國一同執行了嗎?

至於什麼官制和中央集權、皇帝至上的制度,這就不用說了,從已知內容看,基本上都繼承了。

嬴政對於漢朝的這個郡縣和封國並行的制度有些興趣,雖然從後世來看,自己的郡縣制就是最正確的選擇,但目前也確實存在不小的問題,在他想來,胡亥上位後能夠那麼快把大秦的基業敗光,和各項新制度沒有徹底完善也有關。

這個漢朝選擇封國郡縣並行,大約是為了穩固統治——劉姓並非六國貴族,劉邦的身份大約也只是中下層黔首,那麼他將異姓封為王侯,有助於穩定隨同他征戰的各方力量;而既然異姓為王侯,那同姓也當為王侯,以加強中央力量。

但顯然,中央本身必須儘快強大起來,各地的王侯、不論同姓異姓,也必須儘快處理掉,否則,總會變成一種尾大不掉的態勢。

就比如,嬴政很懷疑,漢朝、哪怕只是劉恆一代,造反的王侯會只有一個劉興居嗎?

【而同劉恆的光輝德政一同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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