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只能儘量調整一二嗎?
就像是大宋和遼國、金國之間一樣。
可是皇太極提出的這六個條件……雙方互相參與彼此的喜事和喪事,這是應有之舉,無需多提;明朝給清朝黃金和白銀,清朝給明朝人參和貂皮,怎麼說,給錢是必然的,這樣的條件還算是照顧到了明朝的面子;雙方彼此交還叛逃人員,也算是應有之舉;
互相劃定邊界——說句不好聽的,即使不劃定,這些也已經算是清朝所有了,正式劃定的話,只能說是把明朝的一些遮羞布撕了下來;互市,無需多言;雙方越界之人處死,也不算什麼太過苛刻的條件。
總體而言,雖然這些條件並不是什麼讓人非常樂於接受——準確點講,和清朝議和這件事情本身就不是什麼讓明朝能夠樂於接受的事情,但是皇太極提出來的這些條件,絕對算得上不十分過分的了。
當然,這其中必然是有皇太極自己的謀劃,比如藉著這些機會緩和一二,發展壯大,並且從明朝那裡獲取到一些他想要的東西,再等一個好時機撕毀協議、進攻明朝……
但是,但是,這些條件真的不錯,起碼比大宋在後來和遼宋籤的那些不知道什麼玩意兒的協約好多了。
趙匡胤同樣在揣摩皇太極的計劃。
畢竟,按照大部分人的認知,就像是那清朝的大臣張存仁和庫爾禪等人說的那樣,皇太極提出的條件,應該是獅子大開口,趁著明朝勢弱,提出更高額的條件,比如以黃河劃定兩國邊界一樣,或者把山海關握到手中等等。
但是,他卻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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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議和,皇太極的誠意有多少不好說。不過這條件比起歷史上的許多條件而言,還真的確實屬於寬鬆的那一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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