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你多餘的時間,為我做家課。」
「不行。」
「每小時一百元。」
「美金?」
「是。」
「不用偷不用搶?」
「不用。」
「行。」
我很想賺點外快,學費幾近天文數字,生活指數又高,唉,只要幹得來,不犯法,無所謂。
「你住這裡?」
「是。」
「沒有私人浴室?」
「沒有。」
「何不搬到我公寓來,有的是空房間。」
「租金?」
「大家是好朋友,不用付房錢。」
我走了運了,「那麼我幫你做家務。」
「不不不,有墨西哥人來做家務。」
「無功不受祿呢。」
「孔夫子那套不流行了,」她朝我眨眨眼,「少林寺功夫才吃香呢。」
之後我發覺,繆斯沒有在中午十二點之前起過床。
那年直作得我眼發白,她,她玩得天昏地暗,你不能說她沒下過功夫。
住在同一間公寓,卻很少見面,我六時起床,九時睡覺,她約三時回來,天朦亮才休息。我們相安無事,互以字條通訊息。
她念英國文學,功課不是不多的,我用電腦幫忙,寫完一篇又一篇,自己變了半個詩詞專家。
第一年的主考人是威廉斯,他見了繆斯雙膝會發抖,不用擔心。
第二年換了羅撥遜,繆斯透過考試,但是人家離了婚。
第三年換安得孫太太,大家都以為繆斯要轉系,誰知到學期終結,她倆成了誼母女。
畢業那一年,繆斯取得文憑,她同我說,「林,我應殺你滅口,你知道太多秘密」。
但我們成功了。
我頭上已長出白髮,她嬌嫩如我第一日見她。
我倆學成歸家。
我說:「繆斯,且看你那套,在社會行不行得通。」
「你輸梗了。」她笑。
她居然照老例拉我與她同住。
是這樣的,我們太過瞭解對方,一旦反目為仇,後果堪虞,只得一直做朋友做下去。
奇怪,兩個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居然和平相處。
我是全白,她是全黑。
繆斯說:「很少有人不認為自己白雪雪。」
「你怎麼起身去上班?你全無早晨。」
「但我有夜晚。」
「有什麼工作是晚上開始的?」
「我住東方,到西方工作,剛剛日夜顛倒。」
繆斯就是這種人。
她找到工作,而且是不大用白天起床的工作。
她在電影公司做總策劃的助手。
電影公司是少數重色重於一切的地方,繆斯站出來比他們旗下任何一顆明星更艷麗,更會得打扮,更會得玩更懂得應酬,他們如獲至寶,重重地用她。
她中午十二時上班,還戴太陽眼鏡,因為眼睛腫,每夜仍然三四點鐘才上床,工作不是不吃力,但娛樂即工作,工作即娛樂,照她自己話說,貼了錢到那圈子做一分子,也是值得的。
你說她多幸運。
她老闆是個瀟灑有內容的才子,我見過一次,真正從頭看到腳,風流往下落,從腳看上頭,風流朝上流,沒話說。
難怪繆斯說,她要做到六十歲。
而我,在銀行電腦部做小小主任,刻板,沉悶,勞累,受氣,工作時間有時長至十小時,成日嘴巴唯唯諾諾,沒一點真心意,毫無發揮餘地,漸漸失望,繼而傷心,唯一的逃避是看電視戲劇節目與睡覺,我想四十歲退休。